女子请“大师”做法事解决情感后报警,“大师”被判三年:法事
为挽回与男友感情,女子王某选择请“大师”算命做法事,并为此支付数十万元,但却最终“人财两空”法事。意识到被骗后,王某要求“大师”退钱却遭拒绝,只能报警。“大师”陈某最终被警方抓获。12月22日,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陈某最终获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
两年前,女子王某因与男友发生感情危机,四处寻求解决之法法事。偶然间,王某在微信群中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可以算命、做法事、改变时运,故王某多次找陈某算命、作法“砍桃花”,一次价格3800元,希望以此阻断男友和其他人的感情。2020年3月份,王某因情感问题再次向陈某求助,此时陈某提出“砍桃花”都是暂时的,为稳固二人感情,可以做“终身合婚”,价格35800元;之后,陈某提到王某福德不够,可以通过“修路”积攒功德,价格50999元,王某此时对陈某深信不疑,均如数支付。
2020年7月,男友向王某提出分手,陈某告诉王某其男友是被泰国的邪恶法力“下降头”,建议给王某“开天眼”,成为他们的同门,这样可以互相守护,增强法力,价格十来万全包,此时王某失业无经济来源,未能支付相关价款法事。男友坚决要求分手,王某发现各种法事均无法挽回感情,落得人财两空,便要求陈某退款,遭到陈某拒绝后报案,后陈某家属代为退回王某人民币14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事。故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以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构成诈骗罪为由上诉至北京三中院法事。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客观上,陈某利用王某希望通过封建迷信活动寄托情感诉求的心理,虚构自己具有专业通灵、算命的技能,顺应王某的需求,通过升级所谓法事活动的名目、承诺有效期限等形式,加深、强化、扩大王某对封建迷信活动实际效果的错误认知,使得王某在近三年的时间内,每每面临情感危机即请求陈某“作法”化解,多次处分自身财产;主观上,陈某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其进行所谓法事活动的支出与其向王某索要的价码相去甚远。综上,陈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女子请“大师”做法事解决情感后报警法事,“大师”被判三年)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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