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赶尸: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撕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常德道教法事符咒。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 “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管说:“好吧。 你我改换一下装扮, 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 我在後面督催。”
於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後,对著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常德道教法事符咒。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後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 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 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 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 於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後,他们失落了 “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常德道教法事符咒。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据有关文献记载,湘西赶尸有 “三赶,三不赶”之说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常德道教法事符咒。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於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常德道教法事符咒。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的范围: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後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常德道教法事符咒。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死尸了。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常德道教法事符咒。本地的死囚处决後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著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常德道教法事符咒。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於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常德道教法事符咒。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之後,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後,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常德道教法事符咒。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 “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赶尸的民俗意义关於古代赶尸,民间书中却有多处记载,而在地区性的传说中则更普遍常德道教法事符咒。湘西古来盛产朱砂,朱砂又具有多种药理功能。湘西现今的丧葬习俗中仍有沿用朱砂的习惯:死者入棺前,需以朱砂点其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板心等七窍连同耳、鼻、口诸处,以图封其七魄三魂。为死者挖好坟墓後,还要以朱砂撒在底部,意为镇“老屋场”。 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其中赶尸作为一种民俗事项,是巫术的一部分。
又据有赶尸奇俗的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人士说:赶尸是不给人看的,赶尸是昼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谁敢出去看会走的死人呢?不过,据在四县开旅店的人说:死人决不是用人背著走,确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著走,因为赶尸的要住旅店,所以他们比较清楚,确是三五具尸体只有一个人赶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道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论其实际形式,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法师不在尸後,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阴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常德道教法事符咒。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
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著高筒毡帽,额上压著几张画著符的黄纸,垂在脸上常德道教法事符咒。做著赶尸者生意的旅店,一年到头不关大门,白天是当然不关的,夜里也不关。其用意有二:一、那两扇大门後面就是尸体的休止之所,在黎明前到达,入夜後离去,尸体都在门後倚墙而立,天气不好不能走时,可能停留几昼夜。
这种旅店的大门,除了过路的赶尸法师以外,是没任何人移动它的,由於对尸体的恐怖,无形中这门後面成了极神秘、恐怖的禁区,连旅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没人探头去张望一下,即使明知那里没有什麽尸体,也没有人想看神秘的门後边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二、尸体来去是在入夜以後和黎明以前,其实都是夜间,为便於尸体出入,所以不必关门常德道教法事符咒。关门不外防盗,这种旅店不会遭遇失窃,小偷不敢光顾,即使大胆去偷,也偷不到什麽。
据说,尸体之所以能跳动,全靠脸上的黄纸画符,所以到个地方停下来,法师立刻就把他们脸上的纸符除下来,否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抗战期间常德道教法事符咒,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在门框上还贴著一张纸条,上面写:“代办运尸还湘”
听说过“赶尸”这回事的人常德道教法事符咒,看了那张纸条,已知道是赶尸的了,因为他说明了“还湘”,若非赶尸,其营业范围绝不会只限於湖南,同时也不会写明“运尸”那麽恐怖,“运柩”岂不较为文雅些吗?
这位“代办运尸还湘”的人,是个六十岁的老头,据他说,赶尸的情形,确实如上所说,一点儿都不假,何时何人所创他不清楚,这一怪诞方法,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他还说:这件事外人难得一见,并不是他们不给人家看,而是没人敢看常德道教法事符咒。
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学这行业的,需要具备有两个条件:一胆子大,二是身体好常德道教法事符咒。而且,需要拜师。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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