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五帝宫

周钧韬 | 吴晗《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道教法事

admin    2023-01-06    127

说明:本世纪初道教法事,笔者发表了一组系列论文,对权威学者《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进行批评,包括《鲁迅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郑振铎金瓶梅研

究的成就与失误》、《吴晗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魏子云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朱星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等五篇,敬请批评指正道教法事

吴晗先生的历史功绩

吴晗先生研究《金瓶梅》的文字有三:

1931年在《清华周刊》上发表的《〈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署名:辰伯);翌年在该刊又发表《补记》;1934年在《文学季刊》创

刊号上发表的《〈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以下凡引此文者,不另注)道教法事

前两篇文章的要旨就是否定《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后一文则是对前两文的完善化,并加进了对《金瓶梅》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的论述文字道教法事

著名的《金瓶梅》成书于“万历中期”的论点,就是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道教法事

从《金瓶梅》成书到清代末年的三百多年间,直指《金瓶梅》作者为王世贞或其门人的史料有近十条道教法事

在明清两代信奉者甚多,已成公论道教法事。可到了现代,王世贞说突然受到鲁迅、郑振铎等名重一时的大家的否定。

他们的否定,其言词十分肯定,可证据仅为“山东土白”、“方言”一例(且不能完全成立)道教法事。吴晗先生则不同,他的否定是建筑在严密的考证基础上的,

此可谓是对王世贞说的“致命的一击”道教法事

他引据的史料有《寒花庵随笔》、《销夏闲记》等道教法事。《寒花庵随笔》云:

“世传《金瓶梅》一书为王弇州先生手笔,用以讥严世蕃者道教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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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谓此书为一孝子所作,用以复其父仇者道教法事。盖孝子所识一巨公实杀孝子父,图报累累皆不济。后忽侦知巨公观书时必以指染沫,翻其书叶。孝子乃以三年

之力,经营此书道教法事

书成黏毒药于纸角道教法事。觊巨公出时,使人持书叫卖于市,曰‘天下第一奇书’。巨公于车中闻之,即索观,车行及其第,书已观讫,啧啧叹赏,呼卖者问其

道教法事。卖者竟不见。巨公顿悟为所算,急自营救不及,毒发遂死。”

今按二说皆是道教法事。孝子即凤州也。巨公为唐荆川。凤州之父忬,死于严氏,实荆川谮之也。

姚平仲《纲鉴挈要》载杀巡抚王忬事,注谓:“忬有古画,严嵩索之道教法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

可未记识画人姓名道教法事。有知其事者谓,识画人即荆川。古画者,《清明上河图》也。

吴晗的考证对这一史料作道教法事了彻底否定:

第一、王忬的被杀与《清明上河图》无关道教法事

吴晗查了《明史·王忬传》,证明王世贞父王忬之论死,与唐荆川确有一定的关系道教法事。可主因是滦河失事,而直接弹劾者非唐荆川,而是王渐、方辂。而严嵩

“雅不悦忬,而忬子世贞复用口语积失欢于嵩子世蕃道教法事

严氏客又以世贞家琐事构于嵩父子,杨继盛之死,世贞又经纪其丧,嵩父子大恨,滦河变闻,遂得行其计”道教法事

此可见,王忬、王世贞父子积怨于严嵩、严世蕃父子甚久,滦河失事乃是嵩构忬论死的一个机会道教法事

吴晗又查了王世贞的《弇州山人四部稿》、丁元荐《西山日记》等,都证明王忬之被杀确与《清明上河图》无关道教法事

第二、《清明上河图》的沿革亦与王家无关道教法事

吴晗查阅多种文集、笔记,说明宋张择端之作《清明上河图》,为李东阳家藏,后流传吴中,归“苏州(陈湖)陆氏”,后又归昆山顾梦圭、顾懋宏父子道教法事

其时严嵩当国,因顾氏“才高气豪,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清明上河图》“卒为袁州(严氏)所钩致”道教法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吴晗查出了王世贞自己的说词道教法事

王世贞在《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二三《上太傅李公书》中说:“严氏所以切齿于先人者有三”道教法事,其一是关于杨继盛事;其二是关于沈炼事;其三是关于徐

阶事道教法事

这里并没有《清明上河图》问题道教法事。王世贞在《弇州山人四部续稿》卷一六八《清明上河图别本跋》中又说,《清明上河图》确有真赝本。

赝本之一藏其胞弟王世懋之所,可非严嵩“出死构”之本道教法事。由此,吴晗提出了自己的考证结论: “一切关于王家和《清明上河图》的记载,都是任意捏造,

牵强附会道教法事。 ”

第三、关于唐荆川之死道教法事

吴晗查明,唐荆川死在嘉靖三十九年春,比王忬的被杀还早半年道教法事

因此《寒花庵随笔》所说的,王忬被杀后,王世贞派人去行刺唐荆川,著《金瓶梅》粘毒于纸而毒杀唐荆川云云,纯属无稽之谈,荒唐之极道教法事

吴晗的上述考证确切地证明了王、严两家因《清明上河图》而结仇,王世贞为报杀父之仇而著书毒杀唐荆川等传说的荒唐道教法事。他在《金瓶梅》作者研究史上,

建立了一大功绩道教法事

《西山日记》

《清明上河图》与“伪画致祸”论

吴晗否定了《清明上河图》与王世贞家的关系道教法事,由此而认为,他已经推倒了沈德符的“伪画致祸”说,从而得出结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这是

不能成立的道教法事

沈德符《野获编补遗》卷二《伪画致祸》篇云:

严分宜势炽时,以诸珍宝盈溢,遂及书画骨董雅事道教法事。……时传闻有《清明上河图》手卷,宋张择端画,在故相王文恪胄君家,其家巨万,难以阿堵动。

乃托苏人汤臣者往图之道教法事。汤以善装潢知名,客严门下,亦与娄江王思质(即王忬)中丞往还,乃说王购之。

王时镇蓟门,即命汤善价求市,既不可得,遂嘱苏人黄彪摹真本赝命,黄亦画家高手也道教法事。严氏既得此卷,珍为异宝,用以为诸画压卷,置酒会诸贵人赏玩

道教法事

有妒王中丞者知其事,直发其为赝道教法事。严世蕃大惭怒,顿恨中丞,谓有意绐之,祸本自此成。或云即汤姓怨弇州伯仲自露始末,不知然否?

沈德符的这一段记载道教法事,看来确是后来《寒花庵随笔》中记载的,王、严两家结仇自《清明上河图》始(即“伪画致祸”),以致王忬被杀,王世贞著作《金

瓶梅》以报父仇等故事的源头道教法事

现在看来,沈德符所说的《清明上河图》问题确实是“捕风捉影”,已为吴晗的考证所否定道教法事。可这不等于说沈德符的“伪画致祸”说亦属无中生有。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严嵩用事》篇载:

严世蕃尝求古画于忬,忬有临幅类真者以献道教法事。世蕃知之,益怒。 会滦河之警,鄢懋卿乃以嵩意为草,授御史方辂,令劾忬。嵩即拟旨逮系。

爰书具,刑部尚书郑晓拟谪戍,奏上,竟以边吏陷城律弃市道教法事

这段史料充分说明,王忬的被杀与严嵩的陷害有直接关系,而“伪画”问题正是王、严两家结仇的重要原因道教法事

此外,姚平仲《纲鉴絜要》亦载王忬事件,其“注”云:“忬有古画,严嵩索之道教法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

从这两条史料可以看出,“伪画”事件与严嵩陷害王忬,与王世贞著作《金瓶梅》以报父仇,均有直接的内在联系道教法事

难怪后期的不少史料中,在谈王世贞著作《金瓶梅》的动因时,都有个“伪画致祸”问题道教法事

至于“伪画”是什么,《明史纪事本末》没有说明道教法事。沈德符将它坐实为《清明上河图》,看来是错了。

从沈德符开始,人们以讹传讹,将王世贞家的“伪画致祸”事件,与严嵩父子“出死构”《清明上河图》事件,直接联系了起来道教法事

这就形成了王世贞著作《金瓶梅》与《清明上河图》事件直接联系的一串动人的却又是荒唐的故事道教法事

吴晗先生否定了《清明上河图》与王、严两家结仇的联系,可他没有进而否定王、严两家结仇中的“伪画致祸”问题道教法事

“伪画”不是《清明上河图》而是别的画,古人亦有这方面的记载道教法事

清人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指出,“明太仓王思质家藏右丞所写《辋川真迹》,严世蕃闻而索之道教法事。思质爱惜世宝,予以抚本。世蕃之裱工汤姓者,向在思

质门下,曾识此图,因于世蕃前陈其真赝”,后导致王忬被杀道教法事

这段史料关于“伪画致祸”的记载道教法事,除点明《辋川真迹》外,与《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严嵩用事》篇的记载相一致,而关于唐荆川参与严嵩谋害王忬

事件的记载,又与《明史》卷二〇四《王忬传》的记载相一致道教法事

《明史纪事本末》

此说明,刘廷玑的记载其真实性较高,他所点明的《辋川真迹》事当引起高度重视道教法事

另外,无名氏的《笔记》指出:“《金瓶梅》为旧说部中四大奇书之一,相传出王世贞手,为报复严氏之《督亢图》道教法事。或谓系唐荆川事……”。 此处又别

出一“《督亢图》”道教法事

吴晗花了很大力气否定《清明上河图》道教法事,可他没有进而否定《辋川真迹》问题、《督亢图》问题,即没有彻底否定“伪画致祸”说,致使他的考证既有贡

献亦有失误道教法事

退一步讲,即使吴晗彻底推倒了“伪画致祸”说,是不是就能得出“《金瓶梅》非王世贞作”的结论了呢?我认为还不行道教法事。要从根本上否定王世贞说,需要

完成三个方面的考证道教法事

1、彻底否定王世贞作《金瓶梅》的种种传说故事问题,吴晗先生是全力以赴而为之的道教法事

他的贡献亦在这里道教法事。可他没有进而推倒“伪画致祸”说,致使他的结论并不彻底。

2、彻底否定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种种可能性道教法事。对此,吴晗先生是有认识的。

他专门写了一段文字,小标题即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道教法事。 可他在这段文字中,再次重复唐荆川非被王世贞所作《金瓶梅》毒死; 并说《金瓶梅》

用的是山东的方言,王世贞是江苏太仓人,“有什么根据使他变成《金瓶梅》的作者”道教法事

显然,吴晗的这些似是而非的考证,是不过硬的道教法事

3、考出《金瓶梅》的真正作者道教法事

对此道教法事,吴晗先生有所考虑,在《〈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说:“本来是想再写一点关于《金瓶梅》的真正作者的考证,和这已经写成

的合为上下篇的道教法事。可是时间实在不允许我,这个志愿只好留待他日了。”

可惜的是,吴晗先生终其一生亦未能遂愿道教法事

综上所述,吴晗的第一方面的考证,有很大的贡献亦有缺陷;第二方面的考证收效甚微;第三方面的考证仅有设想而已道教法事

而就整体而言,要否定王世贞说,后两个方面的考证是决定性的,远比第一方面的考证重要得多道教法事

吴晗先生只完成了第一方面的考证中的一部分,就得出了《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结论道教法事。这样的结论当然难以成立。

《论金瓶梅》(封面)

佛道两教问题

吴先生在《〈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中首次提出:“《金瓶梅》是万历中期的作品道教法事。”

他说:“《金瓶梅》的成书时代大约是在万历十年到三十年这二十年(公元1582—1602年)中道教法事。退一步说,最早也不能过隆庆二年,最晚也不能晚于万历三

十四年(公元1568—1606年)道教法事。”

由于吴晗在文章中作了详尽的考证,因此此论一出,几十年来信奉者甚多道教法事

吴晗提出此说的论据是佛道两教的盛衰、太监的得势与失势、太仆寺马价银、皇庄、皇木等问题道教法事。这些论据都难以成立。

沈德符《野获编》卷二七《释教盛衰》条云:

武宗极喜佛教,自立西番僧,呗唱无异道教法事。至托名大庆法王,铸印赐诰命。

世宗留心斋醮,置竺乾氏不谈道教法事。初年用工部侍郎赵璜言,刮正德所铸佛镀金一千三百两。

晚年用真人陶仲文等议,至焚佛骨万二千斤道教法事。逮至今上,与两宫圣母首建慈寿万寿诸寺,俱在京师,穹丽冠海内。

至度僧为替身出家,大开经厂,颁赐天下名刹殆遍道教法事。去焚佛骨时未二十年也。

沈氏的这段话道教法事,十分清晰地提示了明代数朝佛道两教盛衰的嬗变过程:武宗朝是佛教得势的时代;嘉靖朝是道教得势的时代,世宗崇道贬佛;万历朝佛教重

新得势道教法事

《金瓶梅》中有大量的宗教活动描写道教法事。它到底是重道还是重佛,就成了我们得以判定它是写嘉靖朝事,还是万历朝事的重要依据。吴晗正是这样做的。

他说:“《金瓶梅》中关于佛教流行的叙述极多,全书充满因果报应的气味道教法事。……这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实。 假如作者所处的时代佛教并不流行,或遭压迫,

在他的著作中决不能无中生有捏造这一个佛教流行的社会”, “假如这书著成于嘉靖时代,决不会偏重佛教到这个地步”道教法事

由此,他认为《金瓶梅》当成书于佛教得势的万历时期道教法事。 《金瓶梅》到底重道还是重佛,这乃是问题的关键。

纵观全书,我认为不像吴晗所说的“偏重佛教到这个地步”,而恰恰偏重道教到这个地步道教法事

《金瓶梅》中的佛教,就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论,是远逊于道教的道教法事

《金瓶梅词话》

第一,书中写及道教庙宇皆气象非凡,一片鼎盛景象,而写及佛教庙宇却气象萧肃,一片衰败景象道教法事

第三十九回,西门庆到玉皇庙打醮,可见“果然好座庙宇,天宫般盖造”:“碧瓦雕檐,绣幕高悬宝槛道教法事。七间大殿,中悬敕额金书;两庑长廊,彩画天神帅

道教法事。祥云影里,流星门高接青霄”。

第八十四回吴月娘到泰山岱岳庙进香道教法事。书中写道,此庙“乃累朝祀典、历代封禅为第一庙貌也”,“雕梁画栋,碧瓦朱檐”。

碧霞宫娘娘金像乃是:“头绾九龙飞凤髻,身穿金镂绛绡衣道教法事。蓝田玉带曳长裾,白玉圭璋擎彩袖”,何等辉煌飞扬。

此庙香火之盛,乃是“御香不断”,“万民朝拜碧霞宫,四海皈依神圣帝”道教法事。此情此景,难道不是道教全盛时期的写照吗? 而《金瓶梅》中出现的佛教庙

宇,却是破败不堪道教法事

第四十九回、五十七回写到一个永福禅寺,“长住里没钱粮修理丢得坏了”,“殿上椽儿卖了,没人要的烧了,砖儿、瓦儿换酒吃了道教法事

弄得那雨淋风刮,佛像儿倒了,荒荒凉凉,烧香的也不来了; 主顾门徒,做道场的,荐亡的,多是关大王卖豆腐,鬼儿也没的上门了”道教法事

旧时之永福寺,乃是一座何等辉煌鼎盛的“寰中佛国”道教法事。是什么原因使它颓废到如此地步?

《金瓶梅》作者明写是一莽和尚“纵酒撒泼道教法事,首坏清规”,而实质上是“不想那岁月如梭,时移事改”,“那知岁久年深,一瞬地时移事异”,“一片钟

鼓道场,忽变做荒烟衰草,蓦地里三四十年,那一个扶衰起废”道教法事

这几句话大有深意,包含着作者的难言之隐道教法事。显然,永福寺衰败的根本原因是“时移事改”“时移事异”,而且由盛转衰乃出在“一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明正德朝与嘉靖朝的更迭道教法事。沈德符说,正德朝“武宗极喜佛教”,武宗朝是佛教得势的时代,而且在正德前的天顺、成化朝,都是佛教的地

位在道教之上,这就是永福寺长期兴盛的原因道教法事

正德十六年( 1521 )武宗死,世宗即位,改下一年为嘉靖元年道教法事。世宗与武宗完全背道而驰,不仅专信道教,而且大肆贬佛。

没庙产、熔佛像、逐僧侣、毁佛骨,应有尽有道教法事。从《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二《世宗崇道教》篇可见,毁佛括金,拆毁京师佛教庙宇之事,在世宗刚上台

的嘉靖元年就发生了道教法事

这不就是《金瓶梅》作者所说的:“一瞬地时移事异”道教法事,“一片钟鼓道场,忽变作荒烟衰草”的真谛吗!

“蓦地里三四十年道教法事,那一个扶衰起废”,这不也就是嘉靖上台后,三四十年间一直扬道贬佛的真实反映吗?这难道是吴晗先生所论的“偏重佛教到这个地

步”的境况吗道教法事

第二,《金瓶梅》在写及朝廷的宗教活动时,惟道教为重,似无佛教的地位道教法事

第六十五回写到黄真人受“朝廷差他来泰安州进金铃吊挂御香,建七昼夜罗天大醮”道教法事

八十四回写到泰山岱岳庙,乃是“御香不断”道教法事。本来岱岳庙上下二宫钱粮,朝廷批准一概不征,全用作庙中用度。

三十七回写到玉皇庙七间大殿中,悬挂着“敕额金书”道教法事。小小的晏公庙也“高悬敕额金书”(第九十三回)。

而《金瓶梅》中所写到的佛寺,均没有提到皇帝派僧人去建醮、进御香、“敕额金书”等等道教法事

第七十回写道:“今日圣上奉艮岳,新盖上清宝箓宫,奉安牌扁,该老爷主祭,直到午后才散道教法事。”

可见小说中的皇帝崇信的是道教,而非佛教道教法事

第三,《金瓶梅》中写到的民间宗教活动,亦以道教为主,佛教为辅道教法事

西门庆加官生子,给玉皇庙吴道官许下了一百二十分醮愿道教法事。第三十九回写西门庆还醮愿,为官哥寄法名,在玉皇庙进行了一场盛大的建醮活动。

李瓶儿病亡前后,《金瓶梅》用了五六回的篇幅,写“解禳”、“迎殡”、“荐亡”等活动,延请的也是道人道教法事

其规模之宏大,仪式之隆重,气氛之庄严,除了皇家之外,在民间的道教活动中,恐怕是少见的道教法事

《金瓶梅》中出现的佛教活动也有多次,可其规模和面场,根本不能与道教活动相比拟道教法事。小说中丧事用僧人的也有两次。

一次是武大郎死道教法事,请了报恩寺六个僧人,铺陈道场、诵经、除灵,只化了数两碎银,二斗白米;另一次是西门庆死,亦请报恩寺僧人念经做法事,作者只是

草草几笔了之道教法事

作者如此处理,当然另有深意,可客观上也使我们看到当时佛教的不景气道教法事

《金瓶梅》中多次写到吴月娘许愿、听经、听女尼宣卷以及僧尼献春药、坐胎符药等等,与其说是宣扬佛教,还不说是对佛教的贬斥道教法事。作者的这种主观倾

向,在书中表现得十分明显道教法事

第四,《金瓶梅》描写的道人与僧尼形象,亦包含有扬道抑佛的倾向道教法事

小说中对佛门弟子,无论是一寺长老还是小僧、尼姑,几乎都使用了贬词道教法事。第八十九回,把永福寺长老道坚写成一个“色鬼”:“那和尚光溜溜一双贼眼,

单睃趁施主娇娘;这秃厮美甘甘满口甜言,专说诱丧家少妇道教法事。淫情动处,草庵中去觅尼姑”。

至于小僧、尼姑,几乎一个个都是鸡鸣狗盗之徒道教法事。第八回写到为武大郎追荐的六个僧人,个个都是“色中饿鬼兽中狨,坏教贪淫玷祖风”的角色。

第八十八回写五台山下来的行脚僧,也是“贼眉竖眼”、“变驴的和尚”道教法事

小说中虽然对小道人也有贬词道教法事。如第九十三回,称晏公庙任道士之大徒弟金宗明为“酒色之徒”,可任道士则被写成一个怜贫、正直、宽大的人物。

第八十四回,写岱岳庙祝道士石伯才“极是个贪财好色之辈,趁时揽事之徒”道教法事

可小说中写到的大道士,如黄真人、吴道官、吴神仙,则都是气宇轩昂的人物道教法事。 如称黄真人“仪表非常”、“严然就是个活神仙”。

《金瓶梅》扬道抑佛的倾向,可谓明朗矣道教法事。这怎么可能如吴晗先生所说,“《金瓶梅》偏重佛教到这个地步”,也怎么可能是崇佛贬道的万历中期的作品。

《金瓶梅》插图 · 西门庆与吴神仙

太监问题

吴晗指出,太监的得势用事,和明代相始终道教法事。其中只有一朝是例外,这一朝便是嘉靖朝。

嘉靖朝是太监最倒霉失意的时期,而万历朝是太监最得势的时代道教法事。这是符合历史的。可是一接触到《金瓶梅》这个实际,分歧就出现了。

吴晗认为,《金瓶梅》所反映的“正是宦官得势时代的情景,也正是万历时代的情景”道教法事

与吴晗的判断恰恰相反,我认为《金瓶梅》所反映的是宦官失势时代的情景,这正是嘉靖时代的情景道教法事

吴晗用以证明自己观点的道教法事,是《金瓶梅》第三十一回中西门庆宴客的一段文字,大意是:受朝廷派遣在清河管砖厂和皇庄的薛、刘二内相(太监),在西门

庆家赴宴,受到西门庆、周守备等地方官员的隆重接待,并在宴席上坐了首座道教法事。 仅此一点而证明太监的得势,我认为是不能说明问题的。

看太监是否得势,主要看他们在朝廷中的地位和权力道教法事。 其实,从《金瓶梅》的许多对太监的描写来看,他们非常失意:

第一,《金瓶梅》中反映的朝廷,是蔡京专政,而不是宦官专政道教法事

蔡京非宦官道教法事。这是宦官并不得势的主要标志。蔡京位列首辅,独掌朝政,权势显赫,文武百官均仰其鼻息百般趋奉,“正是:除却万年天子贵,只有当朝宰

相尊”(第五十五回)道教法事

蔡京的帮凶、党徒朱勔亦不是太监,也能依仗太师的宠信,凌驾于百官之上道教法事

书中出现的太监中,童贯地位最高道教法事。可作者并没有给他以蔡京、朱勔一般的权势和地位。而历史上的童贯长期执掌兵权,与蔡京并列相位。

显然小说中的童贯并不符合历史的原貌,而是作者按照嘉靖朝太监失势的现实状况所创造的一个艺术形象道教法事

第六十四回还出现了一段对太监失势的讽刺描写:吴大舅在奉承薛内相时说:“见今童老爷加封王爵,子孙皆服蟒腰玉”道教法事

而薛内相却说:“科道官上本极言:童掌事大了,宦官不可封王道教法事。如今马上差官,拿金牌去取童掌事回京”。

宦官连王都不可封,何谈在朝中专政哉道教法事

“内府匠作”太监何沂,“见在延宁第四宫端妃马娘娘位下近侍”道教法事

第七十回写何太监“转央朝廷所宠安妃刘娘娘的分上,便也传旨出来,亲对太爷和朱太尉说了,要安他侄儿何永寿在山东理刑”道教法事

而蔡京虽然“好不作难”,却仍将假子西门庆安排作理刑千户,何永寿只得了个副职道教法事

可见,即使内廷太监走了皇帝、娘娘的后门,蔡京、朱勔等人也照样可以不完全照办道教法事。太监之地位又见一斑。

第二,小说对薛、刘二内相着笔很多,从字里行间可以见出他们不仅不得志,而且非常失意道教法事

如上所引,吴晗在举出第三十一回薛、刘二内相被地方官敬为上宾后说道:“一个管造砖和一个看皇庄的内使,声势便煊赫到如此”道教法事。其实这仅是表面文章

而已道教法事

就在同一回,吴晗所引文字的下面,有一段极具深意的描写:酒席宴上,刘内相要小优儿唱“叹浮生有如一梦里”道教法事

周守备道:“老太监,此是这归隐叹世之词,今日西门大人喜事,又是华诞,唱不的道教法事。”

刘太监又道:“你会唱‘虽不是八位中紫绶臣道教法事,管领的六宫中金钗女?’”

周守备道:“此是《陈琳抱妆盒》杂记,今日庆贺,唱不的道教法事。”

薛太监道:“你叫他二人上来,等我吩咐他道教法事。你记的《普天乐》‘想人生最苦是离别’?”

夏提刑大笑道:“老太监,此是离别之词,越发使不得道教法事。”

后来夏提刑倚仗他是刑名官,分付:“你唱套《三十腔》道教法事。今日是你西门老爹加官进禄,又是好的日子,又是弄璋之喜,宜该唱这套。” 《金瓶梅》的这段

白描文字可谓入木三分道教法事

绘画 ·唱堂会

西门庆加官进禄,盛开华宴,前来庆贺的太监却要唱归隐叹世和离别之词,足见他们心情之灰黯,处世之不遇道教法事

而夏提刑等地方官表面上竭尽趋奉之意,实际上可以当众违背他们的意志道教法事。 难道这是太监得势的描写吗?

第六十四回道教法事,在另一次酒席上,小说又有一段描写:薛内相对刘内相说:

“昨日大金遣使臣进表,要割内地三镇,依着蔡京老贼就要许他道教法事。” 又说,科道官上本劾童掌事,“宦官不可封王”。

刘内相道:“你我如今出来在外做土官,那朝里事也不干咱每道教法事。俗语道:咱过了一日是一日,便塌了天,还有四个大汉。到明日,大宋江山管情被这些酸子

弄坏了”道教法事。 这又是一段“刻露而尽相”的文字。

他们当众咒骂蔡京为“老贼”道教法事,朝中掌权者为“酸子”,说明他们对皇帝宠信蔡京之流的极度不满;另一方面亦表明他们对朝廷不重用太监,和他们深感自

己地位之低微而充满着牢骚道教法事

同一回,薛内相见说李瓶儿的棺木,价为三百七十两银子,叹道:“俺内官家到明日死了,还没有这等发送哩”道教法事。这种画龙点睛之笔,实在耐人寻味。

一个老内相所能得到的待遇,还不如西门庆的一个小妾道教法事。太监之可悲已到了这等地步。

第三,再看地方官员对太监的态度道教法事

《金瓶梅》大量使用曲笔,将他们的关系表现得淋漓尽致道教法事。概而言之,大体上是三种场合,三种态度:

其一、在请客吃酒的场合,西门庆等人对薛、刘二内相假意奉承,要迎接、要动乐、要请他们坐首座,还要说些献媚的话道教法事。有时即使在酒宴上,也可以顶撞

他们几句道教法事

第六十四回写薛内相不喜欢听海盐子弟唱南曲,说道:“那蛮声哈剌,谁晓的他唱的是甚么”,并对儒生的作为说了些讽刺的话道教法事

温秀才就很不满,说道:“老公公说话太不近情了道教法事。居之齐则齐声,居之楚则楚声”,“老公公砍一枝损百枝,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而薛内相听了这些不敬之言,只说:“你每外官,原来只护着外官”,而别无他言道教法事。可见在那个时代,对太监如此不敬,并不犯什么大罪。

在温秀才眼里,这内相的地位还不及他的主子西门庆道教法事

其二、在一些利害冲突的场合,则是针锋相对,并不见得客气道教法事

第六十七回,写李智、黄四欠着徐内相和西门庆的银子,“徐内相发恨,要亲往东平府自家抬银子去”道教法事

应伯爵怕徐内相此举有损西门庆的利益道教法事。西门庆则说:“我不怕他。我不管什么徐内相、李内相。好不好我把他小厮提留在监里坐着,不怕他不与我银

道教法事。”

第三十回,西门庆对伯爵说: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拿皇木盖房,“近日被我衙门里办事官缉听着,首了道教法事。依着夏龙溪,饶受他一百两银子,还要动本参

送,申行省院道教法事。刘太监慌了,亲自拿着一百两银子到我这里,再三央及,只要事了”。

西门庆考虑到,“刘太监平日与我相交,时常受他的礼”,有碍于情面,故未受他的礼,可还是叫他将房屋连夜拆去道教法事。 到衙门里,还“打了他家人刘三二

十”道教法事

事毕,“刘太监感不过我这些情”,又送了一份厚礼“亲自来谢”道教法事

于此可见,太监们还受地方官的管束,还要向地方官送礼道教法事。太监之体面和地位安在哉。

其三、在背地里,地方官对太监却是老大的不敬道教法事。薛内相斥南曲海盐腔为“蛮声哈剌”。

应伯爵背地里对西门庆骂道:“内臣斜局的营生,他只喜《蓝关记》,捣喇小子胡歌野调,那里晓的大关目”(六十四回)道教法事。应伯爵还骂徐内相为“老牛箍

嘴”(六十七回)道教法事

我认为《金瓶梅》的时代是太监失势的时代道教法事,朝政大权完全在内阁首辅一边,太监们没有多大权力;去京在外“做土官”的太监还深受地方官的约束,其权

力与财势亦不可与地方官同日而语道教法事

《金瓶梅》对太监的描写道教法事,正是嘉靖朝太监失势时期的真实写照,并与万历朝太监得势时期的情况完全相违

剧照 · 金瓶梅中的太监

太仆寺马价银、皇庄、皇木问题

《金瓶梅》第七回,孟玉楼说:“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廷爷一时没钱使,还问太仆寺借马价银子支来使道教法事。”

吴晗在《〈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文中引证《明史》加以考证道教法事,认为:

“嘉隆时代的借支处只是光禄和太仓,因为那时太仆寺尚未存有大宗马价银,所以无借支的可能道教法事。到隆庆中叶虽曾借支数次,却不如万历十年以后的频

道教法事。……

由此可知《词话》中所指‘朝廷爷还问太仆寺借马价银子来使’必为万历十年以后的事道教法事

《金瓶梅词话》的本文包含有万历十年以后的史实,则其著作的最早时期必在万历十年以后道教法事。”

其实,朝廷借支太仆寺马价银,在嘉靖朝已屡见不鲜,何待于万历十年以后道教法事。《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〇〇载:

嘉靖十六年五月道教法事,……湖广道监察御史徐九皋亦应诏陈言三事,……二酌工役各工经费不下二千万两,即今工部所贮不过百万,借太仓则边储乏,贷(太)

仆寺则马弛,入赀粟则衣冠滥,加赋税则生民冤道教法事

同书卷二一九、卷二三六(两处)均有嘉靖朝借支太仆寺马价银的记载道教法事

吴晗硬说朝廷借支太仆寺马价银“必为万历十年以后的事”,这如何能够成立道教法事

关于皇庄问题道教法事。吴晗指出:“嘉靖时代无皇庄之名,只称官地”,“《词话》中的管皇庄太监,必然指的是万历时代的事情。因为假如把《词话》的时代放

在嘉靖时的话,那就不应称管皇庄,应该称为管官地的才对”道教法事

吴先生依据的是《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所载:“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于民道教法事。……帝命核先年顷亩数以闻,改称官

地,不复名皇庄道教法事。”

可事实上,嘉靖时代皇庄之名仍然存在道教法事。《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三八载:

嘉靖十九年六月道教法事,……今帑银告匮而来者不继,事例久悬而纳者渐稀,各处兴工无可支给,先年题借户部扣省通惠河脚价,两宫皇庄子粒及兵部团营子粒银

共七十余万俱未送到道教法事

同书同卷还有类似的记载道教法事。可见,时至嘉靖十九年,皇庄之称并未废弃,并未被官地之称所替代。

《明实录》

关于皇木问题道教法事

四十九回写到安主事“往荆州催攒皇木去了”,五十一回写到“安主事道:‘钦差督运皇木,前往荆州’”道教法事

明代内廷大兴土木,派官往各处采办大木,兹称“皇木”道教法事。吴晗指出:“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词话》中所记皇木,当即指此

而言道教法事。”这是难以成立的。

事实上,朝廷采运皇木,从明成祖朝就开始了道教法事。《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载:

采木之役,自成祖缮治北京宫殿始道教法事。永乐四年遣尚书宋礼如四川,侍郎古朴如江西,师逵、金纯如湖广,副都御史刘观如浙江,佥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

……十年复命礼采木四川道教法事。……正德时,采木湖广、川、贵,命侍郎刘丙督运。……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

御史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道教法事

三十六年①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川、湖、贵洲,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道教法事

……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道教法事

虽然《食货志》指出,万历朝采木费用“较嘉靖年费更倍”,可嘉靖朝采木亦不少道教法事。显然,吴晗认为《金瓶梅》中的采办皇木事,必指万历朝事,而不可能

指嘉靖朝事,是说不通的道教法事

如果说,吴晗认为因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而《金瓶梅》所记皇木,当即指此而言,那么嘉靖朝的宫灾亦是很多的道教法事

据《明书·营建志》载,嘉靖二十年有“宗庙灾”,三十六年有“奉天等殿复灾,命重建之”,四十五年九月“新宫成复毁”等等道教法事。 这些宫殿遭灾而复建,

均需采办皇木道教法事

此外道教法事,嘉靖朝新建宫殿亦极多,据同书所载,嘉靖十年“作西苑天逸殿”,十五年“建慈庆宫、慈宁宫”,二十一年“命作佑康雷殿,及泰亨、大高玄等

殿”,四十年“营万寿宫,明年成”,四十三年“营玄熙、惠熙等殿”……道教法事

要兴建这些大型宫殿,就需要采办大量的大木,此足见嘉靖朝采木规模之大之频繁道教法事。为什么《金瓶梅》所记皇木事,就不可能指嘉靖朝呢?

我认为《金瓶梅》成书于隆庆朝前后,其上限不过嘉靖四十年,下限不过万历十一年道教法事。这乃是笔者提出的《金瓶梅》成书年代“隆庆说”②。

由于成书年代问题还未定论,因此我并不认为“万历说”就一定是错的道教法事。可是吴晗先生用以论证《金瓶梅》成书于“万历中期”的主要证据,在笔者看来全

部不能成立道教法事

不言而喻,吴晗先生的《金瓶梅》成书年代“万历中期说”也就失去了依据道教法事

2013.12.29.

《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

注释:

①三十六年原作二十六年,据《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六年五月癸亥条改道教法事。参见《明史食货志校注》第277页。

②周钧韬《金瓶梅成书于明代隆庆前后考探》,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年道教法事。收入《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第一卷》时更名为《金瓶梅成书年代“隆庆说”》。

原载《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7期,《周钧韬金瓶梅研究精选集》,台湾学生书局2015年版道教法事

文章作者单位:深圳市文联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2010,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道教法事。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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