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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鬼符:双峰法院用“鬼符”驱鬼,水平实在是“高”!——阳少林你这个料能当法官?(转载)

admin    2022-06-13    195

  从下面的行为可以看出双峰县法院是怎么利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的了驱鬼符。这些法官应该都是混混,是无知到了极点的一群混蛋,老百姓能指望得到公正吗???

    出处:

    

    

     人民法院忙驱鬼

       文/高剑寅 桑季祖

       2000年金秋,湖南省双峰县法院发生了一起极为罕见的怪事:为了一位意外死亡的法官,他们竟公然在法院党组成员默许下,请来“法师”在人民法院机关“施法赶鬼”,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驱鬼符

      娄底市和双峰县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着手查处此事,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驱鬼符。2000年12月15日,中共双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伍芬义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查处情况:给予双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刘正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双峰县人民法院法官曾海梅、阳少林、胡其辉党内警告处分;对院长、党组书记梁经升的处理,娄底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曾法官坠楼身亡

      2000年9月19日下午4时,双峰县工业局的几位干部在双峰县人民法院办完公事后正准备驾车离去驱鬼符。突然,一声闷响传来,他门急忙循声望去,顿时惊呆了:只见不远处的小车旁边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也听不到呻吟声。走近—看,原来是法院办公室的法官曾河山。

      是年34岁的曾河山出身贫寒,1987年7 月从湖南省司法学校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双峰县人民法院工作驱鬼符。他性格较为内向,勤奋好学,在双峰县城和娄底市法院系统小有名气。参加工作后,他又参加了全国法院系统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班函授学习,并于1991年取得毕业证书。在抓紧学习的同时,曾河山已从一位学生迅速成长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员。1993年,他被派到贫困村进行建整扶贫,因表现突出而被双峰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1994年3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河山在工作之余刻苦钻研法学,先后在《人民司法》、《现代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10多篇,并于1995年成为中国法学会在双峰县的唯一一名会员,同时被中科院评为国家“八五”期间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创造人。

      曾法官坠楼,犹如平地一声雷,震动了整个法院驱鬼符。他的同事和在场的人当即用车子把他送到了双峰县人民医院急救,但这位年轻好学的法官还是停止了呼吸。

      双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调查,认为曾河山既非他杀,也非自杀,属意外坠楼死亡驱鬼符。双峰县人民法院对曾法官英年早逝深感痛惜。正在娄底市委党校脱产学习的院长、党组书记梁经升迅速赶回双峰。9月20日,他召开党组成员会议,成立了以他为主任,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刘正祥及死者家属、杏子铺镇测水村党支部书记( 曾河山的表兄)彭浪飞为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院办公室主任、民事庭庭长、 政工室主任及曾的另—名家属为成员的治丧委员会,并形成了四条意见:一是根据公安部门结论,以曾河山意外死亡上报;二是曾河山的遗体实行火化;三是丧事在法院机关里进行,要举行得隆重一点;四是有关经费可适当放宽些。

      经过安排,整个丧事在按部就班地进行驱鬼符

      有无迷信驱鬼符,院长定调“信则有”

      9月21日上午8时多,帮助处理丧事的法院办公室法官阳少林找到治丧委员会成员、法院办公室主任曾海梅,说道:“有人说,我们法院的领导真不关心群众驱鬼符。”曾询问阳少林:“这是什么意思?”阳少林抱怨道:“曾河山是非正常死亡, 他的尸体放在医院里,就不必再放回到法院机关里来了,住在机关里的30多户干警及家属大多向我提出,要请个法师来搞点‘节目’,要求法院领导们不要阻拦。”

      这天上午9点多钟,曾海梅找到治丧委员会成员、副院长宋少海, 将阳少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他驱鬼符。宋少海笑了笑说:“迷信这东西,要说信又不信,不信又信。 不过我们是审判机关,我个人的意思是搞不得。这事还得去请示一下梁院长和刘副院长,按他们说的意见去办。或者提请院党组开会研究决定怎么办。”曾海梅问过宋副院长后,接着就在法院的大门口找到了梁经升院长,刚讲了几句,副院长刘正祥也来了。

      曾海梅将机关院内干部及家属要求按乡下“老规矩”来办理丧事的情况报告了他俩驱鬼符。梁经升听了汇报之后表了个态:“硬是死者的家属要搞,就让他们去搞算了。法院的人不去沾边,也不能开什么党组会来讨论这样的事。”同时,梁叫曾向其他党组成员通通气,并说:“如果是大家都同意的话,那干脆就让家属去搞。”梁经升说完后当即征求刘正祥的意见,刘正祥连忙说:“梁院长,你是院长,按你的表态办就是。”之后,曾海梅又分别在人民法院机关里找到了副院长、党组成员宋少海,副院长、党组成员朱伟雄和副院长、党组成员廖维新等三人,一一报告请示了他们对这事的意见。三位副院长听了后,都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本不该发生的荒唐事就这样定下来了驱鬼符

      “法师”上阵驱鬼符,法院处处忙驱“鬼”

      9月21日上午11时,曾海梅找到曾河山的高中同学、在丧事过程中做了死者家属不少思想工作的同事罗红光,说道:“我向院领导反映了情况,死者的家属如果要搞点什么迷信活动的话,领导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驱鬼符。”

      随后,罗红光马上找来死者家属代表、治丧委员会副主任彭浪飞,告诉他:“法院领导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要搞什么迷信活动你们自己去搞驱鬼符。”

      彭浪飞提出做佛事要派车接“法师”驱鬼符。罗向曾海梅反映,曾答复说:“法院现在没有车,让他们自己租一辆车,租车费到时在治丧费里出就是。”

      于是,彭浪飞在中午12时就打电话通知杏子铺镇测水村村民谢加法“法师”,要他组织一班人到法院里来做佛事驱鬼符

      9月21日下午3点多钟,“法师”谢加法一行6 人搭一辆出租车如约赶到了双峰县人民法院机关大院,随即搬来桌凳摆好公案,开始做佛事驱鬼符。同时,谢向有关人员提出了派人帮忙的要求。曾海梅便找来法官胡其辉,要他去为“法师”服务。

      下午5点多钟,在谢加法的主持下,开始了第—次“净淤”(迷信用语), 由胡其辉端着一盆“净水”走在前面,阳少林一手挟着烧红的煤球,一手拿着酒壶跟上,谢加法穿着法衣,和他带来的五个伙计紧随其后驱鬼符。8个人敲锣打鼓从灵堂出发,走到法院办公楼的四楼上,从小会议室开始,依次对开了门的所有办公室进行所谓的“净淤”。他们每到一个房间,先是洒“净水”,然后在烧红的煤球上倒点酒,再念念有词地在房间里绕个圈子。把办公楼搞完之后,他们又绕着法院里的家属楼转了—圈,再到审判楼一至三楼所有开了门的房间里进行“净淤”,3个地方整整用了1个多小时。双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少海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舒国荣等人在机关大坪里目睹了这一荒唐闹剧,却没有任何一人出面制止。

      当晚9点多钟,负责服务工作的胡其辉找到曾海梅,告诉他:“谢法师讲, 今天下午还有院长办公室及住宅、院档案室、招待所等处没有搞到,要在晚上10点钟还搞一次驱鬼符。你要去发通知,叫人把门和灯都打开。”曾听了之后,通知有关人员打开了财务室、档案室等处的门。

      晚上10点多钟,治丧委员会请来县花鼓戏剧团在机关大坪内扎台唱戏,看者数以百计驱鬼符

      此时,第二次“净淤”又开始了驱鬼符。由法官胡其辉、贺建华等人和谢加法及其伙计等9人敲锣打鼓,按照下午第一次“净淤”同样的方式对院长办公室、梁经升的住宅、法官熊水平的住宅、院财务室、经济庭办公室、接待室、大审判庭、审判监理室、档案室等地逐个进行“净淤”,又闹了1个多小时。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廖维新目睹了这一闹剧。

      “净淤”之后,“谢法师”等人在胡其辉的陪同下,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所谓贴神符、念地藏经等,一直搞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钟方才罢休驱鬼符。待到夜深人静的凌晨4点多钟,谢加法又独自一人偷偷地将一块家里带来的、 画了符的“犁铁”钉在法院大门口左侧的电线杆旁,说是要进行所谓的“断路”,即让亡者的魂魄不能再回到法院里来了。

      9月22日上午, 谢加法等“法师”将曾河山的骨灰送回到老家杏子铺镇测水村的墓地后,胡其辉将他与“谢法师”在头天晚上议定的报酬648元装在信封里交给了谢驱鬼符。整个丧事共用了13758.50元钱(含法师工资),都是由法院支付的。

    《时代潮》 (2001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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