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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月城镇领导涉嫌官商勾结,利用职权残酷迫害投资商,制造特大诈骗案!

admin    2022-06-15    137

  曝光:江阴市月城镇领导涉嫌官商勾结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利用职权残酷迫害投资商,制造特大诈骗案!

  事件经过:

  事件发生在江阴市月城镇,2018年5月下旬,在月城镇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承诺和保证后,王建舜(投资商人)和李星良(开发商)签订了市场转让的协议更名为江阴市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投资了一千七百多万元,市场改造初具规榄,活跃兴旺,李星良伙同月城镇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开始密谋将其赶出市场,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王建舜,公检法出具的各种证词和卷宗都与事实大相径庭,被判入狱完全是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镇政府的问题

  一、在王建舜刚刚接管市场仅仅几个月,市场正处于试营业阶段,已经交税六十多万元.投资-千七百万元改造市场的情况下,秘密成立工作组,全面收集固定王建舜的“罪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王建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派公安局警官带社会人员进人看守所威胁强迫王建舜无条件转让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检法的问题

  一、违反无罪推定之法律原则,用有罪推定之法办案,先定罪并三次更改罪名:涉黑涉罪,蔽诈勒索罪寻衅滋恶事罪继而又先抓人后取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超长期一年多羁押被害人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三、制造伪证,枉法裁判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四、警官带社会人员进人看守所威胁强迫被害人无条件转让市场

  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报纸《法制日报》曾在2020年2月23日刊登评论员文章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有这么一段话说得很好:"把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是一种正义;把明白的常识告诉大家,是一种责任;把目睹的罪恶告诉大家,是一种良知;把了解的事实告诉大家,是一种道德;”我现在把亲身遭遇 的事实在网络上公开,揭露江阴市月城镇的黑暗!

  中央一直强调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可江阴市月城镇官商勾结、欺诈投资商人的行为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了吗?你们利用地方权力,欺压百姓,欺上瞒下,和中央背道而驰,对抗法律,灭绝人性,草菅人命,剥夺我的财产权和欺诈他人巨额财产,涉嫌咋骗罪,应该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们就是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儿戏,你们的良心何在?

  综上所述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王建舜受到迫害和咋骗后,多次找江阴市月城镇领导投诉和反应被咋骗的事实经过,可月城镇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不管不问,并且他们还利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强逼我转让市场门面房,他们这是藐视国家法律,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儿戏,践踏法律,妄想以权压法,与民争利,谁给你们的权力?

  我强烈要求江阴市月城镇政府和李星良(开发商)赔偿我所有被欺诈的合法财产;赔偿我被非法关押的精神损失费,并且,强烈要求制造这起欺诈案的责任人公开书面道歉,并且强烈要求依法追究制造这起非法欺诈案的参与者、策划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受害人王建舜表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一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并且向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并向有关媒体曝光江阴市月城镇的黑暗,同时向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今日头条,天涯社区,凯迪社区,新浪微博,新浪博客,澎湃新闻,中央焦点访谈,南方日报,东方在线,红网论坛,网易新闻,搜狐新闻,各地贴吧等各大网站新闻曝光,并向江阴市市长投诉举报,请求政府依法公正处理;并且,发帖请求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法律援助,向上级政府职能部门讨一个说法,还弱势群体一个社会公道,为盼!

  申诉人:王建舜

  身份证号码:330321196506020917

  关于王建舜被超期羁押的事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这里必须要特别指出几个问题:

  (1)王建舜被刑满释放四个月后,二审法院不经开庭便把案子直接发回重审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时至今日,王建舜已经刑满释放五个多月了,案件现在仍然处于一审阶段。

  (2)江阴市人民法院判王建舜犯的是寻衅滋事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这个罪在刑事案件中相对而言是一个小案件,就是这么一个小案件的审理时间不仅严重超长,一审开庭共五次,每次均超过五个小时,至今仍在审理,而且合议庭竟无权判决,必须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注:判决书上写的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这个极不正常的现象应该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明确的说法。

  翻阅王建舜的案卷,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极简单,极容易侦破的案件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一,案情简单,没有聚众斗殴,没有持戒行凶,没有吵嘴打架骂人行为,没有群体闹事,受害者肉体、精神、钱财、经济均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和损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犯罪分子只有一个人,年近六十岁,身材矮瘦,手无缚鸡之力的王建舜,没有帮凶,没有打手,没有同案犯,一个外地老人独自一个人对当地众多的年轻人寻衅滋事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三,犯罪所获金额不大,只有一笔二万元人民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收取房租)

  四,犯罪现场只有一个:沪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五,证人只有几个,均系江阴当地人和沪澄市场店铺业主,寻找容易,取证方便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就是这么一个案情简单,取证方便的小案子竟能从2019年1月公安局开始侦察直到今天长达两年半的时间仍不能终结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追究其原因无非只有两个:一,别有用心。二,玩忽职守。

  更有甚者,江阴市检察院在严重超期羁押王建舜后竟能在法院庭审时要求延期,而法院居然同意了这一要求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2021年1月,王建舜刑满释放,按照法律规定,刑满释放之人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他就是自由之人,就是无罪之人,就是国家法律保护的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然而当王建舜刑满释放的那一天,月城派出所四名警察又一次公然违法,在王建舜办完了释放手续后,用铐子把他双手紧铐,强行把他从看守所带到月城派出所关进铁笼子里,当天,经王建舜家人的强烈抗议,月城派出所才被迫把王建舜释放回家。然而此时的王建舜,因为被法院定为老赖无法坐高铁离开江阴回上海的家了。

  真不知道月城派出所为何如此仇恨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必须置之死地而后快?

  给一个无罪的老人强行双手带铐关进铁笼子里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限制其人身自由,月城派出所这一毫无人性践踏人权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如果不依法惩处,那将是中国警察的耻辱,是中国法律的耻辱!

  除了严重违反规定对王建舜这个年近六十岁的老人进行超长期羁押,给他的精神和身体带来极大的折磨痛苦,从而导致他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之外,江阴公安局先后对王建舜的罪名进行了三次更改,由最重的,可以被枪毙的黑社会恶势力罪更改为脑袋能保住,但可以判刑十年以下的敲诈勒索罪,最终因为实在找不到犯罪事实和证据才被迫给王建舜定为寻衅滋事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如果按照月城派出所这一破案思路来分析,身材矮瘦的外地老人王建舜独自一人携巨款来到了江阴市月城镇,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不用打手,不用帮凶,自己赤手空拳单打独斗当地人,先后犯下了黑社会恶势力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等三宗必须严惩的罪。

  问一声江阴市公安局的领导,当今世界能找到具有如此超强本领的超人吗?如果有,那也只能是江阴市公安局精心制造出来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纵观江阴市公安局给王建舜认定的三个罪名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们不难发现,在王建舜犯下的三宗罪里没有吵嘴打架骂人的行为,没有聚众群殴,没有持戒行凶,没有打砸抢抄,没有毁坏国家和他人财产,没有群体闹事,没有堵塞交通,没有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

  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一个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金钱和财产受到一丁点的伤害和损失,王建舜是在不为钱、不为名、不为利、不为情、不为仇、不为恨、不为爱、不为除暴安良,不为家人的安危,不为朋友之利益的情况下独自一人犯下了涉黑涉恶,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法学会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江礼华,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兴良,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张明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京平等中国最著名的刑法专家经过深入研究和深入探讨后,共同签署了《关于王建舜涉嫌寻衅滋事案的法律论证意见》论证意见,明确指出:对王建舜不能以寻衅滋事罪对之定罪处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礼华,陈兴良,张明楷,黄京平是现今中国刑法的顶级权威,他们的法律论证意见完全代表了对刑法的正确解释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实与真相

  在介绍本案的事实与真相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三个最初举报王建舜犯罪的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举报人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李星良,男,户籍所在地:江阴市······

  举报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8时27分至10时53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注:月城镇政府成立工作组的第二天)

  公安局询问笔录

  问:你今天来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有什么事吗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我是来反映王建舜的情况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反映的情况是他在管理市场时因为市场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资质,所以不能向商铺收取物业管理费。

  这句话的核心内容和潜在的意思是,因为市场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资质,所以王建舜向商铺收取物业费是违法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又不得不在同一份询问笔录上承认以下一个重要的事实:

  问:市场可以向商铺收取哪些费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由于市场上有保安,保洁,水电工等一些工作人员,以及市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等费用,所以有相应的管理费,我们收取的是相应的市场管理费,这个收费是没有统一标准的,除此之外就是向每个商户代收垃圾处理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间:你以上所讲的是否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收取的费用叫市场管理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收取的费用叫物业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两种叫法不同,但性质是一样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收取管理费可以没有统一的标准,是合法合理的收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收取物业费是非法的,是犯罪的行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用虚假广告骗取巨额资金,让900多户商铺店主蒙受惨重经济损失,不认真管理市场,导致市场凋敝衰败,业主多次集体上访,他不仅无罪而且还是扫黑打恶的英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投资一千七百万改造市场,试营业期间向国家交税六十多万元,不仅无功反而有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月城派出所的是与非,功与罪的认定标准是双重的,是因人而立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举报人二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张志刚,男,居住地:江阴市锡澄路·····

  举报时间:2019年1月至5月,多次举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举报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公安局询问笔录:

  问:你到江阴市公安局有什么事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我来反映一些关于王建舜的事情,王建舜就是黑恶势力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你把实体情况讲一下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王建舜忽悠业主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霸占市场,用违法的办法圈钱捞钱,王建舜生活作风很差,不励精图治好好治理市场,天天在市场寻欢作乐,

  用的是商户的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因为他造的谣太离谱,所以公安局没有把他的举报内容认定为王建舜的犯罪事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和王建舜先有股份矛盾,后有举报的行动。他要求王建舜退还他入股的钱,王建舜把股份钱还给他后他便开始多次举报王建舜是黑恶势力。

  公安局对张志刚的询问笔录

  时间:2019年1月29日14时33分至15时52分

  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

  问:你把具体情况如实讲清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我是做肉类生意的,向市场租了两间店面,在谈房子的时候和王建舜熟悉了,他叫我帮他招商,让我入股,我和弟弟每人投资15万元,算是入股市场,每人占股3%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王建舜做事不跟我们商量,所以我就退出股份,向王建舜要回15万元股金。

  问:你是怎样入股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这个市场注册资金500万,每股5万,让我入3%,我就给了他15万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后来我想这样不行,就撤股将15万元退出来。

  问:你在这个市场负责什么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王建舜叫我帮他招商,我问起工资的事情,他叫我将身份证给财务,我们没有谈具体每个月多少工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按照张志刚在公安局这个说法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们可以断定两个明显的问题:

  一,张志刚曾经问起王建舜工资的事情,但王建舜没有立即答应张志刚提出的工资要求,只是叫他把身份证交给财务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注:王建舜说他没有叫张志刚把身份证交给财务,因为没有那个必要,他承担不起身份证丢失的责任)。

  二、张志刚和王建舜两人之间确实没有谈具体每个月多少工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真实的情况是,张志刚先是要求入股王建舜的市场,交了15万元股金,但又很快强行单方面毁约撤股,要求王建舜退还15万元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王建舜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孤身一人而且年纪已老,所以害怕他的凶残,当即把15万元钱如数归还给了他。稍后,张志刚又找王建舜索要工资,因为他没有做任何工作,所以王建舜没有答应他这强盗般的要求,没有给他发工资。于是,他恼羞成怒,编造谣言,多次举报王建舜是黑恶势力,不励精图治管理市场,天天寻欢作乐,给儿子买一辆一百多万的轿车。

  张志刚先是无理由单方面强行毁掉股权合同,逼迫王建舜退还股金,继而又无理要求王建舜给他发工资被拒绝后多次对王建舜进行造谣诽谤和恶意中伤,己构成刑事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反观王建舜的所作所为,全部合理合法,他才是真正的守法者和受害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不依法保护真正的守法者和受害者王建舜,反而利用犯罪分子编造的谣言来打击守法者和受害者王建舜,将其在公安局看守所超长期羁押,从而导致他的身心健康遭到极大的损害,经济蒙受惨重的损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公安局这一做法必须予以严肃追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给受害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举报人三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陆建华,男,户籍所在地:江阴市澄江镇·····

  举报时间:2019年1月15日09时30分至··

  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10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举报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

  举报内容:

  公安局询问笔录:

  问:你到江阴市公安局来有什么事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我举报的原因是,我觉得我跟我外甥两个人交的29040元物业费和雨棚费是不合法的,王建舜没有权力收取这些费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那你对王建舜这个行为有什么看法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些行为,他这种行为不是发展市场,他是无法无天,是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你以上所讲的是否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请你确认记录无误后再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好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陆建华亲笔签字:以上笔录四页,和我说的一样,我已看过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签名手印。

  由于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已将陆建华列为受害人写进起诉书里公诉于法院,所以我们稍后再把他的问题揭露出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事情的真相是,陆建华在公安局做的三次笔录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已构成诬陷罪,应依法予以严惩!

  王建舜在本案中则是双重受害者,他不仅被陆建华敲诈勒索,而且还被判刑坐牢一年零八个月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这种冤案必须一追到底,依法惩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澄检诉刑诉[2019]2754号

  被告人王建舜因涉寻衅滋事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于2019年5月22日被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注:法院判决书写的是被江阴市公安局抓获)

  本案因案情复杂,于2019年9月28日,12月12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10月12日退回江阴市公安局补充侦察,江阴市公安局于2019年11月11日重新移送审起诉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在此,我们必须要问一个极严肃,事关法律公正严明的问题:一个小小的寻衅滋事罪,案犯只有一个年近六十岁的老人,案情能复杂到什么程度?审查竟然需要二次延期,一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以及在法院审理期间又一次申请延期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检察院多次延期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起诉书内容摘录: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建舜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2018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建舜在明知被害人陈嘉龙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指使工作人员将移动厕所安装在陈嘉龙的商铺里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将陈嘉龙的商铺占用作为自己的仓库使用。

  检察院的起诉书在分述王建舜这一条犯罪事实时特别写了一句“王建舜在明知陈嘉龙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检察院用的明知这两个字显然不是笔误,而是检察院毫无证据的故意所为,其目的是想把王建舜定为犯罪分子判刑坐牢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们仔细认真全面的查阅了王建舜被刑事拘留后陈嘉龙在江阴市公安局做的几次询问笔录,根本没有发现王建舜本人以及他公司的员工抑或是他委托的代表和陈嘉龙洽谈过有关商铺的租赁问题。既然双方彼此不认识而且又从来没有见过面,那又从何而来的明知陈嘉龙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这句话呢?事实根据是什么?

  於其相反,我们又从江阴市公安局的刑事侦察卷宗里找到了陈嘉龙在王建舜被刑事拘留前说的话,这份强有力的证据直接证明了王建舜从来没有和陈嘉龙洽谈过有关商铺的租赁问题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摘自人民调解记录:

  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10

  地点:江阴市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事人:张燕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陈嘉龙,李星良

  参与人:陈剑秋

  调解主持人:陈静华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陆梓梓

  陈嘉龙:9月16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们所谓的(市场)开张我不知道,我有六套房,我去了给没(每)一间拍了照,放的便池,我搞清楚是姓王的使用,下面的人说我陈嘉龙拿了你李星良的好处,你现在说有没有这个事情?

  李星良:没有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陈嘉龙:“我现在要求把我的房屋退回来,我的房屋我做主,任何人不能出租我的房屋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注:陈嘉龙和李星良这两句对话充分证明了陈嘉龙在此调解之前一直认为他的店铺是李星良租给王建舜设置移动厕所的,所以根本不存在王建舜明知陈嘉龙不肯将店铺租赁给自己,指使工作人员将移动厕所安装在陈嘉龙的商铺内这一做法和说法)。

  摘自人民调解书内容:

  调解员:陈嘉龙的意思是一是恢复原状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二是房屋自主支配,是吗?

  陈嘉龙:是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调解员:李总你怎么说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整个和新国际市场五月份在月城镇派出所还有四十多个业主的见证下,己经移交给沪澄公司(王建舜)经营管理,现在我是房东,陈老师也是房东,我愿意做陈老师和沪澄公司之间的桥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调解员:既然陈老师是房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你也是房东,房东有管理房屋的权力,必须要开锁啊,锁在谁手里?

  李星良:我已经交房了,现在没有必要追究这个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调解员:你5月份把市场移交给了沪澄公司(王建舜)你有义务在陈老师和沪澄公司之间调度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我上午打电话给他(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说是临时用,可以随时沟通(此话说明王建舜态度很好,根本不存在恶意和故意)

  陈嘉龙:你去把王建舜请过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李星良:我请不到他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陈嘉龙:让政府请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调解员: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你们有没有去王建舜那边商量过?

  张燕:我们为什么要过去商量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陈嘉龙:如果今天他(王建舜)不来,他就是蔑视政府蔑视法律,他是黑社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以上这几句对话不仅进一步的直接验证了王建舜从来没有和陈嘉龙洽谈过有关商铺租赁的问题,而且从另一个方面也直接证实了王建舜安放移动厕所的店铺是他从李星良手里整体移交过来的,房门的钥匙也是李星良交给王建舜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即使移动厕所放错了地方,那也是李星良的错,不能以此事给王建舜定罪!

  另外一个问题要特别强调指出来的是,陈嘉龙在政府调解会上公然大骂王建舜蔑视政府,蔑视法律,是黑社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的话说严重点已构成了诬陷诽谤罪,是违法行为,但是他骂人的话同样也证实了他根本不认识王建舜,从来没有和他见过面的事实,从而完全彻底的推翻了公安局和检察院强加在王建舜头上那个明知陈嘉龙不肯把店辅租赁给他,仍指使工作人员把移动厕所安装在他的店铺的罪名。

  关于安放移动厕所事情的真相将在稍后介绍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简单的说,王建舜安放厕所是自己花钱做公益善事,而不是在实施犯罪。

  起诉书具体犯罪事件分述:

  (2)2018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建舜明知被害人汤调仙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指使工作人员将移动厕所安装在汤调仙的商铺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检察院在分述王建舜这个犯罪事实时又一次有意识的使用了明知和不肯这两个字眼,其目的就是再次肯定和加重王建舜的犯罪行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针对检察院指控王建舜这一条犯罪事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当事人汤调仙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和证明,现把汤调仙写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抄录如下:

  关于王建舜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的店铺里设置公用移动厕所的情况说明和证明

  我叫汤调仙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身份证号3306·····

  现居住地浙江省绍兴市·······

  我是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1幢117号,22幢113号,114号,18幢113号店铺的房主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现把王建舜在我的114号店铺为整个市场设置公用移动厕所的情况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从王建舜接手管理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开始直到他刑满释放为止,我从未和他本人见过面以及打过交道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我曾在沪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业主微信朋友圈里用接龙的方式表示过赞成和支持王建舜来管理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三,我事先不知道王建舜要在我的店铺设置公用移动厕所,但我知道他很快便主动拆除了这个厕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对这件事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只要能把整个市场盘活,能让市场进行正常的经营,我不责怪王建舜在我的店铺设置公用移动厕所的行为,他的目的是为大家提供方便,其动机是好的。

  四,特别声明一个问题,王建舜在我店铺设制移动厕所的时候,无论是在事前还是在事后,不仅他本人没有,而且他也没有指使任何人采用暴力和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这个当事人进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也没有强迫我把店铺租给他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五,作为设置移动厕所的当事人,我从来没有向任何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举报过有关王建舜采用非法手段对我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行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综和以上五条事实,我谨请求法律还王建舜一个公正处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以上五条事实由我证明,我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当事人 汤调仙 (手印)

  事实胜于雄辩,被江阴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共同认定的被害人汤调仙在他写的说明和证明材料里,在设置移动厕所的事件中,对王建舜的肯定和赞扬以及请求法律还王建舜一个公正处理的请求直接推翻了公安局和检察院强加给王建舜:被告人王建舜在明知被害人汤调仙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指使工作人员将汤调仙的商辅内的罪名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被害人公开称赞被告人并请求法律还被告人一个公道,这在当今中国是一个比较罕见的现象,这种现象之所以出现,充分说明了广大百姓群众对权力部门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案的丑恶行径已经极为愤慨和不能容忍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移动厕所事件的真相

  2018年9月16日,沪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试营业,当时市场内有近千个店铺,但只有一个很小的公厕,业主和顾客如厕极为不便,心地善良的王建舜为了帮助大家解决如厕困难,自己主动拿钱购买了两个移动厕所供大家使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殊不知,他这一不谋取私利充满爱心的公益善举竟被江阴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定为犯罪行为,从而为他带来了一年零八个月的牢狱之灾,让他受尽了凌辱,吃尽了苦头,身心健康受到了巨大的摧残,由此落下了很多病根子。

  很多了解内情的店铺户主对此事评价说:江阴市公检法三个部门公然置事实而不顾,视国家法律为儿戏,故意制造冤案,把王建舜自己主动掏钱为大家做好事的善良之举定罪判刑让其入狱坐牢,这种做法太黑太脏了,完全是在肆意践踏法律和羞辱法律!容忍这种违法的行为的存在是执政党的耻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移动厕所购买回来后,工作人员问王建舜厕所安装在哪里?因为王建舜刚刚接管市场时间很短,根本不熟悉这个占地面积126亩,建筑面积八万六千多平方米,共有近一千家店铺的市场,再加上市场刚开张,每天工作多的根本忙不过来,他本人又年近六十岁,脑子不如年轻人灵活,所以当工作人员问他把厕所安放在哪里的时候,他随口答了一句:“哪里方便就放在哪里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而那时的他因为来市场的时间太短,根本没听说过陈嘉龙和汤调仙这两个人的名字,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市场众多店铺的户主之一。

  如果说王建舜在这件事上有过错的话,他错就错在他不应该随口答复工作人员说:哪里方便就把厕所安在哪里这句话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在这个问题上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我们必须要指出江阴市公安局两个严重违法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

  王建舜自费为大家购置移动厕所的安装时间是2018年的9月份,仅仅用了二十多天便主动拆除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这不仅是标准的中止行为,而且还是自动的中止行为,这个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行为,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江阴市公安局执法犯法,明知道王建舜已经主动拆除移动厕所的时间长达九个月,其行为已经是中止行为了,完全符合刑法所鼓励的行为这一事实,先是在王建舜主动拆除移动厕所九个月后,不用传唤证便把王建舜强行带至月城派出所,然后严重违反公安部关于使用戒具的规定,把年近六十岁的王建舜固定在审讯椅上长达一天一夜的时间,冷也不给送衣服。不让他睡觉,不让他活动,从而导致他小便失禁,肾脏受到严重的损害。

  二,任何一个执法者都应该知道民不举官不究的诉讼原则,用现代法律的语言来解释这个原则就是:虽有不当行为,但当事人不向执法机关提出举报,执法机关就不应追究不当行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是在明知王建舜不仅是主动拆除移动厕所(自动中止行为)已长达九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还是在没有当事人举报的情况下(详细内容见当事人汤调仙写的说明和证明材料)公然违反民不举官不究的法律原则,先是主动出击将王建舜抓获(注:抓获这两个字是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判决书上用的语言)继而又在王建舜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才派警官离开江阴市远赴上海和浙江去首次取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没有人的财产和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没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江阴市公安局先抓人后取证的做法不仅严重违反了民不举官不究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严重的违反了无罪推定之原则,故意采用有罪推定的方法办案取证,从而导致了王建舜被判入狱服刑,江阴市公安局这两个严重违法的行为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误,而是人为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其恶劣的后果是既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和浪费了国家的财政资金,又极大的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罪不可恕,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必须依法追究腐败人员的法律责任!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3、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王建舜明知被害人张燕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仍将张燕所有的商铺给马爱芳使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检察院在分述王建舜这一条犯罪事实时,再一次使用了明知和不肯这两个字眼,检察院之所以再次使用这两个字眼,显然是有意识的和有目的的行为,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呢?王建舜究竟是犯罪分子还是被人故意陷害的呢?这两个问题让事实来回答吧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2民终4170号

  上诉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张燕,女,1972年11月 生

  被上诉人:李星良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和新公司董事长

  张燕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依法改判,和新公司支付其房屋租金及使用费49万元(从2012年8月22日起计算至2020年1月22日)

  张燕在上诉书里认为,一审判决书有关:张燕2015年因拖欠租期内租金的事宜她与其他业主到政府部门维权的记载是法院偷换概念,断章取义,明显不公平合理,也有损法庭的威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要求改判。

  人民调解记录

  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10

  地点:江阴市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事人:张燕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陈嘉龙,李星良

  调解主持人:陈静华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陆梓梓

  调解员:你们去找过王建舜吗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张燕:我们为什么去找他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因调解书内容太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无法一一赘述,现把调解的事情简介如下:

  涉案的商铺是张燕从李星良手里买的,李星良把商铺卖给张燕后又从她手里接过商铺承租五年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因为张燕一直没有付清购房全款,所以李星良不仅不给她租金,而且不给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铺一直被李星良控制着。为此,张燕曾去政府上访过并和丈夫离了婚,最后到法院起诉李星良被判败诉。2018年9月,张燕发现商铺被马爱芳使用,认为商铺是李星良租给马爱芳的,所以调解会议只有她和李星良参加而没有王建舜参加。当调解员问张燕去找过王建舜吗?张燕的回答很直接干脆,只有八个字:我们为什么去找他。

  从只有张燕和李星良参加而没有王建舜参加的调解会到张燕回答调解员的八个字,这一切事实足以证明了王建舜本人从来没有和张燕洽谈过有关商铺租赁的事情,从而彻底的推翻了江阴市检察院强加在王建舜头上的那个“明知道被害人张燕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将被张燕所有的123-1号给马爱芳使用”的罪名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另外检察院的起诉书对“将被张燕所有的123-1号给马爱芳使用”这句话里使用这两个字用的很巧妙,很精准,不用租赁两个字而是用了使用这两个字,这充分说明了江阴市检察院对这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字眼的运用是花费了一定的心思的,准确的说是别有用心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租赁是赚钱,使用是无偿,一个为了钱,一个不要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要钱是为了个人谋利,不要钱也许是出自友情。但王建舜和马爱芳素不相识,根本扯不上朋友这两个字,所以无从谈起让其免费使用店铺的问题。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这句话说的可能有点偏激,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利不起早,商人做生意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王建舜因家境贫寒,长年吃不饱肚子,他从六岁开始拎着小篮子上街卖花生直到今天,已经有五十年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作为一个有着半个世纪经商历史的商人,他之所以执意不听妻子儿女和亲友们的极力劝阻,孤身一人离开繁华的大上海来到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这个小地方,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赚钱。让王建舜冒着法律的风险把不属于自己的商铺免费无偿的给一个素无相识的陌生人使用,他不至于傻到那种完全不可思议,完全不可理解的地步。这种事情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解释不通,都荒唐至极。

  事情的真相是,张燕一直认为李星良拖欠她的这个商铺的租金和使用费49万元,租期从2012年8月22日起计算至2020年1月22日(其中包括马爱芳的使用时间)为此,她曾和其他业主到政府上访维权并和丈夫离了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因为张燕的商铺涉及到法律纠纷,所以生性老实胆小的王建舜一直不愿意涉及有关这个商铺的各类问题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而这个商铺由于长年无人居住和使用,早以破烂不堪,门上无锁。商铺邻居马爱芳乘机占用了这个商铺卖鸡蛋。事发后她为了推脱自己非法占用的责任便编造谎言说是王建舜让她占用这个商铺的。

  马爱芳的谎言是一个彻头彻尾经不起一丁点推敲的谎言,稍微有一点正常思维的人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王建舜作为一个有着五十年经商历史和经验的老商人,他不为钱,不图利,凭什么要冒着法律的风险平白无故的去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占用他人的商铺呢?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更无逻辑可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本案的受害者是王建舜和张燕,唯一的非法获利者是马爱芳,她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编造了谎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公安局明知这是一个谎言,不仅不依法去严肃处理编造谎言作伪证的马爱芳,相反却故意利用这个唯一的孤证(注:是证言而不是证据)来给王建舜定罪判刑坐牢一年八个月。

  江阴市公安局的违法办案让王建舜这个年近六十岁的老人成为全中国第一例,而且也是唯一的一例,自己花了一千七百万元巨额资金离家去外地寻衅滋事,没有一分钱非法所得,没有和任何人有吵过嘴,没有骂过人,没有打过架,没有聚众闹过事,没有行凶斗过殴,没有一个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没有一个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在超期羁押一年多后被判刑坐牢一年零八个月,刑满释放半年多二审一直没有开庭审理,案件现仍处在一审阶段的寻衅滋事犯罪分子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间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被告人王建舜明知被害人俞骏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仍将俞骏所有的19幢102号租赁给胡国防

  用事实说话

  江阴市公安局询问笔录

  时间:2020年9月25日15时20分至15时51分

  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

  询问人:任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工作单位:月城派出所

  被询问人:吴建华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男,户籍所在地:江阴市徐霞客镇

  问:你以前在江阴市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是做什么工作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我之前在江阴市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做两项工作,一是就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政府沟通,向领导请示汇报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二是和市场的业主沟通,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业主,是否有意向与市场签约租赁商铺,做业主的解释工作。

  问:(民警将业主花名册提供给吴建华看)你看下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上面登记19幢102业主姓名张彦媛(俞骏的妻子),在后面备注栏登记同意,你回忆下当时是什么情况?

  答:(仔细看后)这上面写的同意二个字是我写的,我是通过上面的电话打给对方的,当时我就市场向业主说了租赁条件,对方应该有这个意向的,不然我不会在这上面写同意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法院到时要求你出庭作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你有何想法?

  答:我是不会出庭作证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问:你以上讲的是否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和我讲的一样,吴建华(手印)

  事情真相:

  吴建华是江阴当地人,也是沪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商铺户主之一和业主代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因为王建舜是孤身一人来江阴投资的,新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为了工作便利所以就听从月城镇领导的建议,聘请既是当地人又是市场商铺户主以及业主代表的吴建华到公司工作。负责联系业主是否有意向与市场签订租赁商铺的工作。

  因为吴建华既是当地人又是市场商铺户主和业主代表,他和王建舜非亲非故,所以他的证词应该是真实可信和合法有效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的证词足以证明在俞骏的商铺被租赁一案中王建舜既无错更无罪,因为王建舜是按公司的工作规定和惯例,在看到业主花名册备注栏写有同意两个字后才将俞骏的商铺租赁出去的。

  另外,王建舜刑满释放后,俞骏在杭州索菲特酒店513房当着五个人的面,亲口对王建舜说是吴建华在租赁房子的问题上欺诈了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说的是欺诈而不是欺骗,其目的是说吴建华的人品很坏。吴建华的证言和俞骏对吴建华的评价足可以推翻检察院认定王建舜明知俞骏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仍将商铺租赁给胡国防的罪名。

  本案如果有人有罪的话,那这个人就是吴建华,因为他亲笔写的同意二字才导致本案的发生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注意:江阴市公安局在本案的取证方法和对证据的使用与马爱芳占用张燕商铺的取证方法和对证据的使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共同处就是两个案子除了被害人俞骏和张燕的证词之外,每个案子分别只有一个证人证言,那就是俞骏商铺被租赁案的证人吴建华和张燕商铺被马爱芳占用案的证人马爱芳。不同之处的是,江阴市公安局只采用对王建舜不利的马爱芳的证言而不采用对王建舜有利的吴建华的证言,江阴市公安局这种做法的目的为了什么不言而喻便可知道的一清二楚。其目的只有一个,一定要有罪推定把王建舜判刑坐牢。

  另外,此案也是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江阴市公安局先是在五月份把王建舜刑事拘留,然后在六月份才派人去杭州找俞骏取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无人举报,先抓人后取证,江阴市公安局严重违反了无罪推定的法律规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2019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王建舜明知被害人劳文夫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仍随意将劳文夫所有的21幢120号商铺提供给马爱芳使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这个案子不值得一驳,因为唯一的证人就是非法侵占他人商铺的马爱芳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而马爱芳的证词是在王建舜被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做出的,所以做的肆无忌惮,敢公开作伪证。

  没有任何犯罪行动,没有非法获利一分钱和没有一点好处的王建舜成了罪犯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非法侵占他人商铺并获利的马爱芳摇身一变则成了打击犯罪分子的英雄,这种黑白颠倒的丑恶现象在中国是绝不允许存在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公安局利用犯罪分子的伪证来打击一个守法公民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2018年10月,王建舜明知被害人陈继华不肯将商铺租赁给自己,仍占用了陈继华的商铺放市场内物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情真相是,因陈继华作假证,一审法院已驳回检察院对王建舜的这条指控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陈继英作假证应依法惩处。

  起诉书内容: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2018年8月,被告人王建舜明知3幢122号商铺由被害人薛冰在正常租赁使用,以断电断水等方式,胁迫薛冰将该商铺让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情真相是:因薛冰作假证,一审法院已驳回检察院对王建舜的这条指控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根据调查得知,薛冰开的宾馆因用水量很大,她便私自违法修改了水表,王建舜发现此事后准备把她修改的水表拿到自来水公司检验,她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便恶人先告状,对公安机关作伪证陷害王建舜以断水断电等方式胁迫她把商铺让出来。2019年6月5日19时,她在公安局作伪证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她故意拖欠水电费这一铁打的事实。实际情况是王建舜从来没有断过水停过电。

  薛冰用水不付钱,是获利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花钱买的水被薛冰无偿使用,是受害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实俱在,一目了然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在本案中,用水不给钱的人是受害者,自己花钱买的水被别人白白使用的人则成了罪犯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如果法律支持和保护这种强盗式的腐败现象,那是执政党的耻辱。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被害人沈荣于2018年8月因场地使用与被告人王建舜发生矛盾,报警后民警告知需要合法解决(注:起诉书在这里很巧妙的用了一个模糊概念,没有明确指出来是谁报的警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实际上是王建舜的员工报的警,王建舜才是真正的被害人)但是被告人王建舜仍采用断电方式导致沈荣租赁合同未到期就只能离开。

  用事实说话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询问笔录:

  时间:2020年9月23日15时

  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

  询问人:任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工作单位,月城派出所

  被询问人:殷振伟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性别,男

  住址:江阴市月城镇

  问:你将之前在沪澄农贸市场租赁40幢110室商户的情况详细讲一下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当时我跟王建舜谈的,我通过王建舜提供的商铺平面图指定了40幢110室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交了押金后,我过来看商铺,但那个商铺有人在使用,就是做物流的沈荣。我要求王建舜去做工作叫沈荣搬走,我好搬进去做生意,王建舜叫我去做工作(注:此话直接证明了王建舜没有采用断电的方式)我就跟沈荣去谈的,沈荣说搬走要补贴给他未到期的租金以及装修的钱。当时商量下来沈荣要一万三千元,我就将这个情况告诉王建舜,王建舜提出市场方面给我减免一万元。我通过微信转给沈荣一万元(沈荣每年交给李星良租 千元钱,如此一敲诈,他很轻松的白白捞了三年多的房租)为了应付王建舜,说明我也出资了,我就叫沈荣写了一张一万三千元的收条,之后沈荣搬走,我就入住40幢110室开始做生意的,后来我支付两间店铺一年租金四万元,其中一万元就是我给沈荣的钱(注:这一万元钱是王建舜给沈荣的)

  问:王建舜有无采用断电等方式去逼迫沈荣离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这个我不知道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注:沈荣在2018年9月23号亲笔写了收到一万三千元钱的收条,认定2018年8月10搬离40幢110室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情的真相是,王建舜是被害人,沈荣是敲诈勒索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具体事实

  沈荣是做物流生意的,他的几十辆重型大货车不仅把市场的水泥路全压坏了,而且任意停放通道及大门,极大地影响了市场业主和顾客的通行出入以及市场货物的运输,从而引发了业主们的极大不满,各种冲突连续不断的发生,据陈建新在2019年5月21日公安局询问笔录上说,沈荣租的是李星良的门面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2018年七八月份,李星良和陈建新及七八个业主去找沈荣,叫他搬走。之所以叫他搬走是因为他的物流不好停车。另外,沪澄市场是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与沈荣的物流生意不相匹配,所以沈荣决定租赁到期后离开市场,他欺负王建舜新来乍到,孤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后台,所以狮子大开口找王建舜要二十万装修费。这一无理要求被王建舜拒绝后,他开始故意报复王建舜。按照市场过去的规划并经月城镇政府同意,王建舜在距离沈荣商铺外马路16米远的地方盖水产交易棚,沈荣以施工影响他做生意为借口,多次派人开着大货车和叉车阻挠施工,王建舜公司的员工被迫多次打电话报警。在此,必须再一次强调指出的是王建舜的员工拨打而不是沈荣拨打的报警电话。

  迫于沈荣的淫威,老实本分的王建舜敢怒不敢言,只好给了他一万元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所以说沈荣是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而王建舜则是真正的被害人。

  江阴市公安局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检察院个别人公然置明显的事实而不顾,黑白颠倒,把犯罪分子装扮成被害者,用犯罪分子的谎言来陷害打击守法公民,其行为已经严重犯法,必须予以严惩!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2018年8月份至2019年3月间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犯罪嫌疑人(注:起诉书应称之被告人,这个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足以证实了江阴市检察院的工作态度极不严肃认真)王建舜对市场内向业主直接租赁的商户收取高额的物业费和雨棚费…

  江阴市检察院在分述这个犯罪事实时犯了一个极低级的和常识性的错误,那就是物业费的价格标准不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来认定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对于价格有争议的物业费应该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来核准和裁定,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无权干预这类问题。江阴市公安局和检察院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和认定便擅自认定王建舜收取的是高额物业费并依此来给王建舜定罪,不仅越权而且违法。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经调查核实:起诉书中所说的被害人张尤兵,宋国安,蒋明,周泽林自始至终(注:有的长达三年多时间)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物业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他们享受物业服务却不交物业费,这不仅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而且是强盗和无赖的行为。

  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由王建舜个人支付,自己花钱雇人为业主服务不仅没有收到应该收取的费用反而被判刑坐牢,王建舜才是真正的被害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此外,电脑显示,王建舜从来没有对任何店铺实施过断电的行为,中国法律是注重证据不注重口供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江阴市公安局先抓人后取证,故意不采用电脑的科学依据,只利用几个不交物业费在王建舜被刑事拘留后落井投石的人的虚假证词,来给王建舜定罪判刑的行为是在恶意的践踏中国法律。

  查明这个问题唯一的方法是打开电脑,用科学依据说话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起诉书内容: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见市场墙砖脱落,遂统一安装了了雨棚,并以小户每间2000元,大户每间3000元的价格向业主收取费用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用事实说话:

  公安局询问笔录:

  时间:2019年6月27日14时

  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

  询问人:顾惠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工作单位,月城派出所

  被询问人:李占保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性别,男

  问:我们想了解一下你在月澄农副产品市场做工程的情况,请你如实向我们反映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2018年6月20号左右,我公司和江阴沪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双方约定按照做多少工程量结算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后来我们通过双方核算,商铺门头雨棚共做了6842.018平方,公共过道大棚做了842.10平方。王建舜已经支付给了我168万元钱,双方签了字。

  问:你以上讲的是否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答:属实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情真相:

  王建舜自己掏钱做公益善事亏损160万元钱,他是真正的被害人,不但无罪而且有功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具体事实:

  2018年下半年,生性善良的王建舜刚刚进入市场没多久,发现市场各家商铺的墙砖因长年失修脱落严重,担心掉下来砸伤人,另外,商铺门前没有雨棚,下雨天影响做生意,于是发善心自己掏了168万元钱为市场的公共通道和每个商铺安装了雨棚,极大的方便了业主和顾客的进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让王建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充满大善的爱心之举竟被江阴市公安局定为罪行,让他足足坐了一年零八个月的监牢。

  让真实的数据来验证王建舜究竟是一个犯罪分子还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守法公民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购置雨棚:168万元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市场仅有一百多个店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如果每个店铺都交雨棚费,大棚小棚加起来平均计算下来只有二十多万元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如此计算,王建舜亏损140万元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真实的情况是,那些被江阴市公安局认定为被害人的商铺户主没有一个人交雨棚费,因比,王建舜白白损失了近160万元钱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关键的问题是,王建舜明明知道市场只有一百多个商铺,即使每家都交了雨棚费,那还不够自己投资的零头,尽管知道自己损失严重,但充满大爱之心的王建舜还是毫不犹豫的花了168万元钱为市场统一安装了雨棚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一本清账,不算不知道,一算都知道,至此,谁是好人谁是犯罪分子应该一目了然了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个别人公然置铁的事实和证据而不顾,视国家法律为儿戏,精心设计和制造冤案迫害守法公民王建舜,罪不可恕,必须依法严惩不贷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1142年1月27日,一代名将岳飞和儿子岳云一起惨死在风波亭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韩世忠质问秦桧:“岳飞犯了什么罪?”秦桧回答:“莫须有。”

  拿王建舜和岳飞相比不太恰当,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罪名:莫须有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所不同的是岳飞惨死,王建舜坐牢,他人没有死,但落下了一身病痛。

  起诉书内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具体犯罪事实分述:

  被害人陆建华被迫交纳物业费,雨棚费,共计29040元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案发后,被告人王建舜将脏款29040元退给被害人陆建华,被害人陆建华表示谅解。(注意:起诉书说的是案发后被告人王建舜将脏款退给被害人陆建华。本案的焦点是案发后和退脏款这两个可以定罪的问题。)

  经调查后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起诉书中所说的案发后绝不是什么笔误,而是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检察院个别人精心制造伪证、蓄意陷害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用事实说话:

  公安局询问笔录:

  时间:2019年6月10日15时35分至16时27分

  地点:江阴市公安局派出所

  询问人:徐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任果,工作单位,月城派出所

  被询问人:陆建华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性别,男

  户籍所在地:江阴市澄江镇澄南村

  问:你讲一下你之前被王建舜强迫叫(交)了物业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雨棚费的情况?

  答:我被王建舜强迫收取了雨棚费,物业费总共是29040元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2019年3月份王建舜将23040元退给我,剩下6000元钱算作三年的物业费,按照李星良之前的标准收取,我想想也行,就算作物业费。2019年6月2日(注:王建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的第二个月)京东物流跟我提前解除租约,我就去向市场方(注:其实是王建舜的儿子)要这个6000元钱,他们就在6月6日将这笔6000元钱还给我的。

  公安局的询问笔录,白纸黑字,真实有效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上面明确无误的记录着王建舜早在案发前两个多月的时间就已经把23040元钱退还给了陆建华,剩下的6000元钱经双方商定按照王建舜没有接手市场前李星良经营时期的物业费标准折算成三年的物业费(注:按三年时间的折算已远远低于李星良时期的收费标准,这是陆建华强迫王建舜这样做的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法律专家认为,王建舜收取陆建华的29040元钱完全是合法收入,因为陆建华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就必须应该依法交纳物业费,故意一分钱都不交就是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退一万步来讲,王建舜收取的物业费就算是非法所得,但他早在案发前两个多月已经把钱退还给陆建华,其行为不仅仅是中止行为,而且是自动中止行为,是刑法鼓励的行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案发前和案发后,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性质和意义则完全不同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案发前归还,是主动归还,不是犯罪行为,是刑法鼓励的行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案发后退还,是被动行为,是犯罪被抓获后退出的脏款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和检察院个别人公然置铁的事实而不顾,故意把案发前已归还的事实改写成案发后退的脏款,其目的和动机很明确,就是蓄意制造伪证把守法公民王建舜定罪判刑入狱坐牢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事情的真相是:

  陆建华是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王建舜是真正的被害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请看下列事实:

  陆建华既是江阴当地人又是市场商铺店主,家族势力全在江阴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王建舜年近六十岁,身材矮瘦,孤身一人从上海来江阴市月城镇投资经营市场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举目无亲,人生地不熟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把陆建华和王建舜放在一起相比较,不用多说便能分清楚谁是强者,谁是弱者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在此要特别强调指出的一个问题是,陆建华交的23040元钱的物业费,不是他一个人的店铺物业费,而是包括他的外甥刘枫在内的两家店铺的物业费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先交23040元钱的物业费后又利用当地人的权势强行收回,陆建华涉嫌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强迫王建舜以低于以前的收费标准收费后,又毫无理由的单方面毁约,强行要回已交的6000元钱物业费,陆建华涉嫌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享受物业服务却不交物业费,陆建华涉嫌犯罪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综上所述,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完全可以认定王建舜被判刑入狱一案是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制造冤案的原因和目的

  据几十名知情人士举报:该案是开发商李星良勾结个别腐败分子利用职权设计陷害的冤案,其目的是侵吞王建舜一千七百万元投资款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月城镇政府的问题

  一、在王建舜刚刚接管市场仅仅几个月,市场正处于试营业阶段已经交税六十多万元,投资一千七百万元改造市场的情况下,秘密成立工作组,全面收集固定王建舜的罪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王建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派公安局警官带社会人员进

  入看守所威胁强迫王建舜无条件转让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江阴市公安局的问题

  一、违反无罪推定之法律原则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用有罪推定之方法办案,先定

  罪并三次更改罪名:涉黑涉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继而又先抓人后取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二、超长期一年多羁押被害人王建舜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三、制造伪证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四、警官带社会人员进入公安局看守所威胁强迫被害人王建舜无条件转让市场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

  以上调查报告主送国务院领导,中纪委领导,中央政法委领导和合法事后双方的反应。抄送江苏省委领导阅批。

  被害人:王建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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