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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公告:长沙市道教

admin    2022-12-10    86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对长沙市芙蓉区丰泉古井社区艺术团等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长沙市道教

另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对芙蓉区益新食用菌产销协会等7家社会团体依法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长沙市道教

因上述29名当事人未在登记的地址经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芙行执处字〔2022〕民政0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长沙市道教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5日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芙行执处字〔2022〕民政003号

当事人1:长沙市芙蓉区丰泉古井社区艺术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6940099657

地址:芙蓉区蔡锷中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周利辉

当事人2:芙蓉区走马楼社区艺术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694017770N

地址:芙蓉区五一华府北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皮之一

当事人3: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日间照料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MJJ604254A

地址:燕山街83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

当事人4:长沙市芙蓉区自行车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MJJ60422XL

地址:曙光北路119号曙光798城市体验馆1栋302

法定代表人:杨天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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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5: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杨家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595463345B

地址:芙蓉区职院街199号

法定代表人:韦上

当事人6:芙蓉区闻达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678002528P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时速风标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刘恒

当事人7:芙蓉区中信财经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44449138475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

当事人8:芙蓉区文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元宫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734773256D

地址:芙蓉区人民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黄道华

当事人9:长沙市芙蓉区贝特艺术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565936703W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芙蓉苑家润多三楼

法定代表人:蒋林

当事人10:长沙市芙蓉区北雅语言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4682842343C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平和堂商务楼14

法定代表人:朱礼逵

当事人11:长沙市芙蓉区兢才修业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444917039W

地址:蔡锷南路丰泉家园一、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蕾

当事人12:长沙市芙蓉区一丁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MJJ6044307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118号东方新城商务楼E栋6楼

法定代表人:李盛

当事人13:长沙市芙蓉区扬帆篮球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MJJ6043931

地址:芙蓉区新世纪家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仇拓

当事人14:芙蓉区点点艺术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668576210T

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85号

法定代表人:黄少朋

当事人15:长沙市芙蓉区龙柏社区七色花艺术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696223666Y

地址:芙蓉区火星龙柏社区居委会4楼

法定代表人:赵文蕊

当事人16:长沙市芙蓉区吉祥老年人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MJJ606145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社区

法定代表人:谭斌

当事人17:长沙市芙蓉区朗思聋儿语言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0749916286

地址:人民东路618号水云间36栋3688

法定代表人:郑清华

当事人18:芙蓉区五里牌街道晓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444930591K

地址:五一东路98号省商务厅内

法定代表人:李敏

当事人19:芙蓉区云艺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395557582J

地址:东二环一段1029号5楼

法定代表人:夏云霞

当事人20:长沙市芙蓉区创新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0726001529

地址:中山路147号培罗蒙四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

当事人21:长沙市芙蓉区世纪星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329568531K

地址:马王街火炬4片B2栋

法定代表人:黎千

当事人22: 长沙市芙蓉区新星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02341536700M

地址:芙蓉区马坡岭街道新安村二组102号

法定代表人:曹正清

当事人23:芙蓉区益新食用菌产销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687409784Q

地址:芙蓉区农林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岳德云

当事人24:长沙市芙蓉区网络文化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768015795T

地址:芙蓉区远大路391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

当事人25:荷花园街道“千人红袖章”志愿者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39406740X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德政街169号

法定代表人:邓志敏

当事人26:长沙市芙蓉区福湘文化公益促进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397885168C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新桥沁园街道B9栋

法定代表人:陆战

当事人27:长沙市芙蓉区体育总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50143806XB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成良访

当事人28:芙蓉区建筑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3940350538

地址:五一大道456号亚大时代15楼9单位(已脱钩芙蓉区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陈永忠

当事人29:长沙市芙蓉区陶家山夕阳美老年人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102336403874F

地址:长沙市远大路847号

法定代表人:蔡新云

经调查查明,上述29名当事人连续两年度未参加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年度检查长沙市道教

以上违法事实有民政部门函件、登记信息查询单、现场笔录、现场照片、未在登记地办公证明等证据证明长沙市道教

本案所有证据全部查证属实,且案件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局均予以采信长沙市道教

本局于2022年9月5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29名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听证)告知书》(长芙行执处告字〔2022〕民政0003号)长沙市道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上述当事人1至当事人22合计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长沙市道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的规定,属于未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的违法行为。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的规定,参照《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六点:“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5)从重违法行为: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两年年检不合格……行政处罚基准:撤销登记;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登记。

上述当事人23至当事人29合计7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长沙市道教。”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参照《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二点“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5)从重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两年年检不合格……行政处罚基准:撤销登记;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7家社会团体撤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长沙市道教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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