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三则——画中狗,纸人,丹桂精:害人符
画中狗
东都郡有一个馆亭,它的西廊常有鬼怪害人符。
有睡在那里的客人,夜里常常听到有狗叫声,声音非常小害人符。
用灯烛去照,却什么也没看到害人符。
如此好几年了害人符。后来郡守命令把此亭装上门栓做仓库。
曾经在一个月色明亮的夜晚,有一个守库人看见一只很小的小狗害人符。
小狗是青黑色的,从廊下绕着庭院跑害人符。
守库人见它与平常小狗不同感到奇怪,就扔石头打它害人符。
那小狗叫着跑开了,跑进西廊下害人符。
第二天,守库人把这事报告郡守,郡守命人在西廊下彻底地寻找狗的踪迹害人符。
看见门上画的狗有很多青黑色毛,果然是守库人看见的苍狗的颜色,大家这才恍然大悟害人符。
【原文】东都郡有馆亭,其西轩常有怪异害人符。客有寝其下者,夜常闻有犬吠,声甚微。以烛视之,则一无所见,如是者累年矣。其后郡守命扃键为库。尝一夕月皎,有库吏见一犬甚小,苍色,自轩下环庭而走。库吏怪其与常犬异,因投石击之。其犬吠而去,入西轩下。明日,库吏以其事白于郡守。郡守命于西轩穷其迹,见门上狗有苍毛甚多,果库吏所见苍犬之色,众方悟焉。(出《宣室志》)
纸人魇
武功人苏丕,天宝年间是楚丘县县令,他女儿嫁给了一个姓李的人害人符。
姓李的素来宠爱婢女,因而和苏丕的女儿的感情不够笃诚害人符。
那婢女求一个术士作害人的法术,把符埋在李家宅院里的粪土中害人符。
又扎制了七个妇人形状的纸人,每个都是一尺多高,藏在东墙洞中,用泥伪装好,谁也不知道害人符。
几年之后,姓李的和婢女相继死亡,苏丕女寡居四五年,害人的法术成了害人符。
扎制的纸妇人在宅中出游,苏女因而病发昏倒害人符。
李氏婢女已经死了,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害人符。
经过一年,多次求术士,什么样的禁咒都用了,就是不能制止害人符。
后来等它们再出来,就率领几十人捕捉,捉到一个害人符。
看它眉目形体全都具备,在人手中,总是不停地动害人符。
用刀砍它,血流到地上害人符。于是就堆柴草烧它。
它的同伴们都来烧它的地方号叫,有的在空中,有的在地下害人符。
烧完了,宅院里有一股烤人的气味害人符。
第二天,它的同伙们都穿白衣号哭,几天不止害人符。
此后半年,陆陆续续捉到六个,全都烧了害人符。
只有一个捉到以后又跑了,去追它,它忽然进到粪土中害人符。
苏氏女率领几十人掘粪,掘到七八尺深,掘到一块桃符害人符。
符上有红色字迹,似乎还可以辨识害人符。
那上面写的是:“李氏的婢女魇苏氏家的女儿,作了七个纸人,在东壁上的土龛中,此后九年会成功害人符。”
于是就打破东壁,又捉到仅剩下的那一个纸人害人符。
苏丕的女儿从此没有什么病灾害人符。
【原文】武功苏丕,天宝中为楚丘令,女适李氏害人符。李氏素宠婢,因与丕女情好不笃。其婢求术者行魇盅之法,以符埋李氏宅粪土中。又缚綵妇人形七枚,长尺余,藏于东墙窟内,而泥饰之,人不知也。数岁,李氏及(“及”原作“内”,据明抄本改。)婢,相继死亡。女寡居四五年。魇盅术成。綵妇人出游宅内,苏氏因尔疾发闷绝。李婢已死,莫知所由。经一载,累求术士,禁咒备至,而不能制。后伺其复出,乃率数十人掩捉,得一枚。视其眉目形体悉具,在人手中,恒动不止。以刀斫之,血流于地,遂积柴焚之。其徒皆来焚所号叫,或在空中,或在地上。烧毕,宅中作炙人气。翌日,皆白衣号哭,数日不已。其后半岁,累获六枚,悉焚之。唯一枚得而复逸,逐之,忽乃入粪土中。苏氏率百余人掘粪,深七八尺,得桃符。符上朱书字,宛然可识。云:“李氏婢魇苏氏家女,作人七枚,在东壁上土龛中。其后九年当成。”遂依破壁,又得一枚,丕女自尔无恙。(出《广异记》)
门扇
乾元年间,江宁县县令韦谅在堂前忽然看见小鬼,用下嘴唇盖着脸,来到放灯的地方害人符。离去了又回来。派人追它,它消失在台阶下。第二天早晨,在它消失的地方挖掘,挖到一块旧门扇,长一尺多,头象卷荷叶的形状。
【原文】
乾元中,江宁县令韦谅堂前忽见小鬼,以下唇掩面,来至灯所,去又来害人符。使人逐之,没于阶下。明旦,掘其没处,得一故门扇,长尺余,头作卷荷状。(出《广异记》)
丹桂树
交城县南十几里,常常夜间有鬼怪在人前出现,大多都惊悸而病死害人符。
乡里人忧虑这事很久了害人符。
后来乡里人有带着弓箭夜间走路的,在县南见到一个象巨人一样的庞然大物害人符。
那东西穿红衣服,用黑头巾蒙着头,慢慢走来,跌跌撞撞象个喝醉了的人害人符。
乡里人害怕了,就拉满弓射箭,果真射中了,那怪就退了害人符。
乡里人的恐惧稍有缓解,就向北跑到旅店,而且讲了这件事害人符。
第二天,到达县城,见城西的一棵丹桂树上有一支箭贯在上面,竟是乡里人射出的那支箭害人符。
他把它拿下来回家,箭头上有许多血害人符。
他报告给县令,县令下令把丹桂烧了害人符。从此县南没有祸患了。
【原文】交城县南十数里,常夜有怪见于人,多悸而病且死焉害人符。里人患之久矣。其后里中人有执弧矢夜行者,县南见一魁然若巨人状,衣朱衣,以皂中蒙其首,缓步而来,欹偃若其醉者。里人惧,即引满而发,果中焉,其怪遂退。里人惧少解,即北走至旅舍,且语其事。明日,抵县城。见郭之西丹桂,有一矢贯其上,果里人之矢。取之以归,镞有血甚多。白于县令,令命焚之。由是县南无患。(出《宣室志》)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网上道教,符咒批发,道教符咒,茅山符咒,符咒灵符,手绘符,手绘灵符,道家招财符咒,网上祭奠,网上祭拜,在线许愿网,网上拜财神,代烧香,代烧香祈福,代烧纸钱,招财符咒,婚姻和合符咒,回心转意符咒,桃花符咒,事业符咒,平安符咒,平安健康符咒,求子符咒,怀孕符咒,道教求子咒,求子怀孕符咒,网上道观,线上道观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