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职位:宗教
法 音 1999 年 第 2 期 ( 总 第 174 期 ) 第 29 页
佛教称谓漫谈
陈星桥
中国人素重礼仪,在称谓方面亦十分讲究宗教。而佛教的称谓多属中印合璧,不仅特殊,而且颇具神秘色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界人士与佛教徒的交往日益增多。
由于对佛教称谓缺乏了解,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和隔膜,这种情况在教内也时有发生宗教。因此很有必要对佛教称谓作一简要的介绍,以增进教内外人士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另外,佛教称谓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仍时时对我们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它进行研究,有利于我们深化对佛教的认识,并根据时代特点和社会实际,使之规范化、通俗化。
这对扩大佛教的社会影响,促进佛教界的自身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宗教。
一、佛教称谓的分类及其含义
佛教称谓大致分为身分性称谓、礼节性称谓;其中又可分为书面称谓和通俗称谓,前者用于文书、信函之中,后者用于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之中宗教。
( 一) 身分性称谓
身分性称谓又可分为戒律性身分称谓、职务性身分称谓宗教。
1 、戒律性身分称谓
佛教徒有四众和七众之分宗教。四众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七众则是在四众之外加上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这7 种名称均为梵语译音,是佛教中非常重要的、最常用的书面称谓。
比丘:又称絆刍、乞士等,特指受过具足戒( 比丘戒,约250 条) 的男性出家人宗教。
俗称僧、大僧等宗教。
比丘尼:又称絆刍尼等,特指受过具足戒( 比丘尼戒,348 条) 的女性出家人宗教。俗称尼、二僧等。
据戒律规定,受过具足戒的出家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僧伽,可穿三衣( 袈裟) ,具有收徒、授戒、传法、接受俗人供养的资格宗教。
受具足戒年龄一般在20 岁至60 岁之间宗教。
沙弥:特指已剃度、受过沙弥十戒,但尚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年龄多在7 岁至20 岁之间宗教。但20 岁以上、一直未受具足戒的沙弥也不少。
沙弥尼:特指已剃度、仅受过沙弥十戒,尚未受过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宗教。
式叉摩尼:又名式叉摩那,义为学戒女宗教。特指准备受具足戒、先修学两年四根本戒和六法阶段的沙弥尼。
以上为佛教出家五众宗教。一般来说,男称为僧,女称为尼,相对于在家信众都可称为师傅。
优婆塞:译义近事男、清信士,特指皈依三宝( 佛法僧) 、信奉佛法的在家男信众,俗称居士宗教。
优婆夷:译义近事女、清信女,特指皈依三宝、信奉佛法的在家女信众,俗称女居士宗教。
以上为佛教的在家二众宗教。他们可受三皈、五戒、八关戒斋、菩萨戒等,具有供养三宝,修学、护持、弘扬佛法的义务。
此外宗教,以上七众还有以下一些称谓:
沙门:亦称桑门,意为息心修道宗教。
为古印度对一切出家修行者的泛称,在我国则专指佛教僧侣宗教。
和尚:亦称和上、力生等,意为“亲教师”或师傅之义宗教。原指僧人对寺院方丈等长老的称呼或受戒者对授戒师的称呼。后来俗化,泛指男性出家人。
尼姑:为汉地对女性出家人之俗称宗教。
喇嘛:义为最胜无上,广义上说相当于汉地“和尚”、“师傅”的意思宗教。
为藏传佛教对男性出家人的统称宗教。
僧伽:简称僧,意为和合众,本指三人以上的僧团宗教。后与道士相对,泛指佛教出家人。
头陀:译义抖擞,特指一类修12 种头陀苦行的苦行僧宗教。
行者:本指在佛寺中服杂役、没有正式剃度的出家修行者宗教。后泛指云游僧、禅僧或修行者。
缁素:为僧人与俗人之合称宗教。因过去僧服多为缁( 黑) 色,而古印度俗人多穿白色( 素色) 衣服,故以缁代指僧人,以素代指俗人。
居士:为佛教在家男女信众的统称宗教。中国古代把有学问的隐士称为居士,转而为佛教所用,意为居家修道之士。
白衣:印度属热带地区,俗人多喜穿白色衣服,故佛教常以白衣指代俗人和居士宗教。
在家人:与出家人相对应,指在家信徒或一般俗人宗教。2 、职务性身分称谓
佛教职务性身分称谓在我国特别多,也很重要宗教。自南北朝建立僧官制度以来,各个朝代按行政区划设立了许多的僧官,名目繁多,如僧正、僧主、沙门统、昭玄统、僧录、僧统等等,现已不适用了。
近代社团组织兴起,佛教界也建立了各级佛教协会和居士林等组织,于是佛教徒中有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林长、干事、主任等头衔,这与各界没什么差别,故不需赘述宗教。人们遇到比较多、易于混淆的是负责寺院管理的和从事佛教法务的职务性称谓,下面就略作介绍。
早期佛寺的管理一般由上座、寺主、维那三纲负责宗教。
自唐代禅宗大兴,百丈禅师创立丛林清规以来,天下风行,丛林制度日益健全,寺院执事也越来越多,按东西两序排列,大丛林的执事可多达48 位甚至上百位,方丈以下主要的有四大班首( 首座、西堂、后堂、堂主) 、八大执事( 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典座、寮元、衣钵、书记) 宗教。
上座:原始佛教将僧人依戒腊年限之长短分为下座(10 年以下)、中座(10 年至20 年)、上座(20 年以上)宗教。后转而为寺院职务之称。上座为一寺之长,主要是弘讲佛法,作僧中表率。唐代以后称为方丈或住持。也用于对有德行之僧或僧腊较高者的尊称。
寺主:位居上座之下,负责一寺实际事务宗教。唐代以后也称寺监或监院。
维那:位居上座、寺主之下,管理众僧杂务,调和僧众纠纷,辨别度牒真伪等宗教。又负责僧众纪律事务。唐代以后维那成为丛林八大执事之一,主要负责宗教仪轨、佛事唱念等。
住持:为一寺之长,有护持佛教令久住世之意宗教。
方丈:即住持宗教。因其所居之处为“方丈”室,故而得名。
首座:为全寺修行之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宗教。
西堂:为西堂首座,辅助方丈教导修行的僧人宗教。
后堂:为后堂首座,负责后堂修行之事务宗教。
堂主:居首座之下,负责禅堂、念佛堂之事务宗教。
监院:负责协助方丈或都寺监理寺院总务宗教。古称监寺、院主、主首、寺主,后为特尊住持而改称此名,俗名当家。大寺可设数名监院。
当家:为监院之俗称宗教。
知客:为客堂负责人,掌管全寺接待事宜宗教。大寺可设数名知客。
僧值:又称纠察,管理清规执行情况及僧众威仪宗教。
典座:为厨房、斋堂负责人,管理僧众伙食及信徒供斋等事务宗教。
寮元:为云水堂负责人,管理来寺挂单僧侣的事务宗教。
衣钵:为方丈室负责人,帮助住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宗教。
书记:掌管寺内文书往来之事宗教。
化主:一、指丛林中负责向施主募化的僧人宗教。
二、意为教化之主人,通常指丛林之住持宗教。
侍者:指服侍住持之僧人宗教。大丛林住持可有多位侍者,分为烧香侍者、书状侍者、请客侍者( 帮助接待客人) 、衣钵侍者( 帮助掌管住持钱物) 、汤药侍者( 负责住持的饮食、医疗杂务) 、衣物侍者( 帮助浆洗衣物) 等。
此外,大丛林中通常还设有副寺( 管财会) 、直岁( 管农作) 、知藏( 亦名藏主,管藏经楼) 、知浴( 又名浴主,管浴池) 、知殿( 又名殿主,管殿堂香火、卫生) 、庄主( 管庄田、领地) 、园主( 管菜地,或称菜头) 、塔主( 管理塔院) 、门头( 负责门卫) 、磨头( 管理磨坊) 、净头( 管环卫) 、毛头( 管理发) 、司库( 又名库头,掌管仓库) 、参头( 司掌法事礼仪) 等等宗教。
( 二) 礼节性称谓
礼节性称谓包括:1 、具备一定资格的荣誉性称谓;2 、出于礼貌的尊称、敬称;3 、出于礼貌的自谦之称,等等宗教。它们在佛教称谓中占有相当比重,比较复杂,用得也比较滥,应特别重视。
法师:本是一种学位称号,要通达佛法、能为人讲说的人才可称为法师宗教。
而现在汉地用起来比较滥,往往将它与居士称谓相对应,作为僧人的通称宗教。
三藏法师:指精通经律论三藏,能为人讲说的僧人宗教。如唐代玄奘法师就是一位三藏法师。
经师:指善于诵读经文或精通经藏的僧人宗教。
律师:对善于记诵或讲解律藏的僧人的敬称宗教。
论师:指精通论藏、善于讲解经义的僧人宗教。
禅师:指通达禅理、善修禅定的僧人宗教。
阿黎:又作阿梨、阿只利,略称黎宗教。译作教授、轨范师、正行者。指能矫正弟子们行为并给予教授之僧,故又称导师。密宗指灌顶师等。
仁波切:藏传佛教用语,义为上师宗教。
依密乘之规定,能担任轨范师( 阿黎) 的上师须具备下列条件:1 、须有正统传承的根本金刚上师之密法灌顶宗教。2 、从金刚佛至自己的根本上师,其间所有密法之传承灌顶皆须圆满无缺,不可间断。3 、须受本尊大灌顶( 阿黎灌顶) ,精通显密佛法及菩提心学,并具备火供、坛城等修法材料,熟悉诸经轨所说之修法。
4 、自己有能力传授密法时,须经根本金刚上师许可,方能担任上师阿黎,为人传法灌顶宗教。圆具上述条件后,依照西藏之习惯,即可称为“仁波切”,意指转世尊者。
上师:为藏语“仁波切”的汉译,一般指具有一定学位、能为人传法灌顶的阿黎宗教。又称金刚上师。
藏传佛教特别重视师承,要求学法者除皈依三宝外,还须皈依学法之师,并将其尊之为上师宗教。
活佛:蒙藏佛教对修行有成就、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而转世的人称为“朱古”( 藏语) 或“呼毕勒罕”( 蒙语) ,意思是“转世者”或“化身”宗教。而汉族人习惯将他们称为“活佛”,其实是不确切的,不如仍称他们为“朱古”或“呼毕勒罕”,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曾提议称他们为“转世尊者”。
长老:指年龄长而法腊高、智德俱优之大比丘宗教。又称上座、上首、首座、耆年、耆宿、耆旧等。禅寺常用以指“住持”。
上人:指内有智德、外有胜行的僧人,以喻其出类拔萃,在人之上,故有此称宗教。后泛用作对德行兼备之僧的尊称,亦用于对一般僧人的敬称。
大德:梵语婆坛陀,指有大德行的僧人,后泛指高僧宗教。近代以来,使用范围扩大,凡对有德行之人,不论其出家在家,都以“大德”一词来尊称。
大师:佛经将初果以上乃至诸佛菩萨等圣人、堪为众生之师范者,称为大师宗教。汉地通常将人师中之通晓佛教教义且有盛德者尊为大师。
原有较严格的规定,不可妄称,往往由朝廷封赠宗教。后泛指有德行之僧,甚至用于对一般僧人的尊称。称谓过滥,反倒是对佛教的亵渎。
师父:对僧人的敬称,犹言以师、父般的礼敬宗教。此词现通用于对出家男女二众,用得也比较滥。其实一般称为师傅即可。
善知识:指正直而有德行,能导人于正道之人,又作知识、善友、胜友等宗教。
善男信女:泛指一切归信佛法、一心向善的佛教徒宗教。佛经中常称作“善男子、善女人”。
贫道:为僧人的自谦语宗教。僧人以道德为尚,而自谓道贫德乏,以示惭愧、自谦。
禅和子:亦称“禅和者”,指一般禅僧或参禅的伙伴宗教。
戒子:指戒场中求授三坛大戒之僧人宗教。
释子:即僧徒宗教。僧人出家,从释迦之教,皆舍本姓而从佛姓,故名释子。
衲子:僧人自谦语,又称做衲僧,因禅僧多穿一身带补丁的衲衣游方各处而得名宗教。
佛子:众生受佛戒者之称;又为菩萨之通名,因其能绍继佛种;又总称一切众生,因为他们都具有佛性宗教。
弟子:随师受教者之称宗教。一、佛弟子,佛教徒均皈依三宝,故以释迦牟尼佛为本师( 根本教师) ,而自称为弟子。因学于佛陀之后,故称弟,闻佛法而生解,故称子。二、对亲教师而言。三、亦可作自谦之词。
檀那:意译为布施,即给予、施舍之意宗教。《翻译名义集》卷一:檀那又称檀越,檀即施;此人行施,越贫穷海,故称檀越。
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为檀那宗教。后引生为施主之称。
施主:原为佛门中人对施舍者的称呼宗教。后来成为僧人对来寺院进香礼佛者的敬称。
龙象:喻指修行勇猛、具大力量的人宗教。多用来称赞住持正法的出家人,称之为“法门龙象”。
菩萨:义为觉有情、大心众生宗教。
本指大乘佛教修到一定果位的圣贤,如文殊、普贤、观音、地藏、大势至等菩萨宗教。现实中往往借用于对那些肯发心、修行精进、广做善事的居士的称誉。
护法:护持佛法宗教。上自梵天、帝释、八部鬼神,下至人世保护佛法之人,皆称之为护法。常用于僧人对居士的敬称。
二、汉传佛教称谓的特点
一般来说,人们都希望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对于称谓也是十分关注的宗教。许多称谓不仅表明一个人的身分、地位,还可反映出人们在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下的行为价值取向。因此,研究佛教徒称谓的涵意及其演变、运用情况,对于了解佛教社会的结构和人际关系,加深对佛教与佛教徒的认识,都有一定的意义。
经初步研究宗教,我认为汉传佛教称谓具有如下几大特点:
1 、汉传佛教称谓众多,或译音,或译义,或同名异义,或同义异称,内涵十分丰富,其中既有缘自古印度的,又有缘自我国西域及蒙藏地区的,它们伴随着佛经的翻译、弘扬和各国各民族佛教徒的交往而大量传入汉地,与华夏文明相结合而蔚为大观,并传入朝鲜、日本和越南等国宗教。
因此汉传佛教称谓实为多种文化作用下的产物宗教。
2 、佛教称谓中国化、民俗化倾向十分突出宗教。一是文化性的梵汉并行的称谓不少,如乞士、檀越、檀徒、释子、禅师等;二是从事佛教管理与弘扬佛法的职务性称谓多,如我国僧官称谓、丛林执事称谓大量涌现;三是颇具伦理色彩的民俗化称谓众多,如师父、师爷、师兄、师太、尼姑、佛子、戒子、弟子等称谓不胜枚举。
3 、中国佛教基本属于僧伽佛教,因此绝大多数佛教称谓都是关于僧人的,用于在家信众的极少,从以上介绍即不难看出宗教。这种情况在近代稍有改变,如大德、大师等就不限于僧人了。
4 、佛教礼节性称谓特多宗教。如宗师、国师、导师、大师、师父、上师、法师、大德、弟子、贫道、拙缁、衲子等等。
与南传、藏传佛教不同,汉传佛教没有严格的僧阶、教阶及学位制度及其标准,因而礼节性称谓往往过多过滥,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虚伪浮滥之风,造成对佛教的亵渎、轻视宗教。
三、佛教称谓的运用及其要求
称谓的运用往往随时间、场合及人际关系的不同而不同,本无一定宗教。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又有约定俗成的称谓习惯宗教。运用得好,既显得有礼貌,言语得体,又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心意,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达到沟通感情、增进友谊的目的,否则事倍功半。可见称谓之重要。
在佛教界宗教,对称谓的运用一般有以下一些要求:
1 、了解各种常见佛教称谓的准确含义,从而根据僧俗、男女、长幼、所任职务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称谓宗教。
2 、对于僧尼,尤其是年长的、有学问的、有德行的和有身分的僧尼,要多用礼节性称谓,但切忌滥用溢美之词宗教。因为在末法时期,有学有修有证者太少,若名实差距过大,一是怕对方承受不起,徒增虚荣之心;二是高僧大德满天飞,易让人对佛教心生轻慢,以为佛教不过如此。
用礼节性称谓要出于恭敬心、诚心,这样于法相应,于己有益宗教。否则涉嫌讥讽或谄媚。一般来说,对于僧尼均可称为师傅,也可在其前冠以法名或职务名,如说某某师傅、当家师傅、知客师傅等;对于自己的皈依师或年长德高者也可称为师父;对于有学问或有一定身分的僧人,可称为某某法师;对于寺院方丈可称为某某大和尚或某某长老;对于很有德行、具一定声望的法师和居士,可称为某某大德等。
若是自称,僧人可称贫道、拙僧、弟子、晚学等;是居士可称白衣某某、弟子某某、学人某某宗教。至于在戒场、法会、佛事活动等特殊场合,可根据要求作灵活变通,或称戒和尚,或称阿黎,或称上师,或称禅师等等。对和尚、尼姑这两个称谓要慎用或不用。在书信中,称谓和礼貌用语要求更严一些,体例和语气要求一致。
3 、对于在家信众和俗人,也要尽量用礼节性称谓,但忌用过溢之词和太亲昵的称谓宗教。无论对方身分高低,都要以平等心、爱护心相待,这样于彼有益,于教有利。一般来说,对于到寺院朝礼或参学的在家人,不分男女,都可称为居士、善信,或在其前冠以姓氏,称某某居士;对于来寺做佛事、功德者,称为檀那、檀越,或称某某施主某某功德主;对于关心寺院或在某一方面有功于佛教者,可称为护法;对于信仰虔诚、很有德行者,可称为某某大德或大居士。
在书信中,除上述称谓外,还可用某某贤士、某某仁者、某某道友等宗教。当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社会通行的称谓,如先生、教授、同志等。
4 、僧人与僧人之间,可视不同的场合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如实而称,应多从道上会宗教。若是平辈,一般的可直接在法名后加师,称某某师,也可称某某法师;若是同门,也不妨称某某师兄、师弟等。
但伦理性的称谓如师爷、师叔、师侄、师孙等慎用或不用,以免落于俗套,在十方丛林中尤需慎用宗教。
实际上各地运用情形可能要复杂得多,如何灵活运用还须在实践中去体会宗教。以上只是就比较常见的佛教称谓作一分类与研究,限于篇幅,解释也比较简略。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基督教:教皇-教区大主教-大主教-主教-神父-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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