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科仪:道教“师道”——神圣与世俗
道教“师道”——神圣与世俗
来源:道教之音 作者:孙瑞雪
【摘要】师在中华文化的传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人们每论及“师道”传统时,往往偏重于讨论儒家文化塑造的“师道”道教科仪。然而,在道教也塑造了一套颇具特色的“师道”思想,但一直鲜有研究,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于从戒律、礼仪以及道教教育等方面涉及师徒传承的文献研究,尚未从师承的神学依据上进行解释,本文拟道教“天师”与神授的角度,将道教之“天师”的神授观念放到中华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解读,从神圣与世俗两方面对早期道教“师道”进行简略的探讨。
【关键词】师道;天师;神圣;世俗
师在中华文化的传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人们每论及“师道”传统时,往往偏重于讨论儒家文化塑造的“师道”道教科仪。《论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孔子及其门人“亦师亦友”的为学之道历来为古今学人称道,《礼记•学记》:云“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提出“师严道尊”的思想,自荀子以后,儒家对“师道”的具体内涵逐渐条目化,视“师道”为推行国家的礼法规范的重要环节,《荀子•大略》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主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董仲舒则将儒学的“师道尊严”上升到“尊师重道”的地位,强调弟子对师的尊奉。唐代韩愈,则有感于世人“以为师为耻”,“师道之不传也久已,欲人之无惑也难矣”,于是作《师说》,成为之后学人赞誉“师道”的名篇。
然而,在道教也塑造了一套颇具特色的“师道”思想,我们知道,道教早期的两大派别——太平道和五斗米道都对“师”有特殊的尊崇道教科仪。太平道所崇奉的经典——《太平经》即首次提出“天地君父师”的排列,并多处强调“明师”对社会和人生的意义,称:“夫师者,乃天地凡事教化之本也”。五斗米道以“天师——祭酒”为首的管理制度,实际上祭酒是半官半师的身份,肩负着对道民教化、管理的职责。之后随着道教教理教义的逐渐完善,道教“师道”的具体内涵不断地丰富,但一直鲜有研究,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于从戒律、礼仪以及道教教育等方面涉及师徒传承的文献研究,尚未从师承的神学依据上进行解释,本文拟道教“天师”与神授的角度,将道教之“天师”的神授观念放到中华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解读,从神圣与世俗两方面对早期道教“师道”进行简略的探讨。
一、道教“师道”与神圣性建构
(一)、“天帝使者”、“天地神师”与“天师”
中国的上古时代,师和君都是知识、技能、伦理教化的主要传播者,是天和上帝派到人间教化万民的使者,辅佐天帝治理人民,《尚书》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道教科仪。”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都是集君、师于一身的人,《尸子》:“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易•系辞》:“神农氏制耒耜,教民农作。”《吴越春秋》:“尧聘弃,使教民山居,随地造区,妍营种之术……乃拜弃为农师,封之台,号为后稷,姓姬氏。”《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虎。”《淮南子•齐俗训》:“尧其导民也,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虽然这些记载颇具神话色彩,多为后世对上古先王的理想化,但确实一定程度上表明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君、师所从事的活动颇具神授的色彩。
道教的“天师”也继承了神授的观念,认为天师的权威直接来自于天或天帝,从而达到类似于“君权神授”的效果,天师的神圣权威来自于“秉承天意”道教科仪。这种观念在道教产生之前,就已经初见端倪。西汉成帝时,齐人甘忠可造作的《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即称得自于“天帝使者”,云:“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教我此道”,后来演变为东汉太平道崇奉的《太平经》。另据考古发现,河南、陕西等多地的墓葬中出土东汉的镇墓文、解除瓶等都出现了“天帝使者”、“天帝神师”等字样,如1957年,江苏高邮邵家沟东汉遗址,除了土符简有“天帝煞鬼”、“天帝神师”符书及草隶题名外,还出土篆书“天帝使者”封泥一枚。这种印章是举行镇墓之术的术士所用,有的学者推论这批自称为“天帝使者”的术士,就是最早一批从事道教活动的人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经中记载了道士使用“天帝使者”印章,如《太上正一盟威录》卷三记载:“上皇诸符,朱书桃刺一尺六寸,刺头当中封‘天帝使者’印。”又《太上洞玄灵宝素灵真符》卷下:“天帝使者捕虐鬼,得便辄杀,勿问罪,急急如律令!”东晋志怪小说《搜神记》中也有关于道人自称“天帝使者”,云:“丹阳道士谢非,往石城买冶釜还,日暮不及至家山中,庙舎于溪水上,入中宿大声语曰:‘吾是天帝使者。’”可见,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推论,天师之称谓同“天帝使者”、“天地神师”一样,表明了其所施用的法术,其权威来自于天帝、神灵。
(二)、“天师”与老君神授
汉代以后,老子不断被神化,汉章帝时王阜所作《老子圣母碑》云:“老子者,道也道教科仪。乃生于无形之先,起于太初之前,行于太素之元,浮游六虚,出入幽冥,观混合之未别,窥浊清之末分。”崇奉老子的五斗米道,将道与老子合二为一,主治昆仑,其所尊奉的经典《老子想尔注》则明确称老子为“太上老君”,奉为教主:“一者道也……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张陵创立五斗米道,并且称“天师”来自太上老君的权威,正是为其所传之教正名,表明其道法的神圣性出自太上老君。《三洞珠囊•坐忘精思品》引《学道传》云:“张天师周流五岳,精思积感,真降道成,号曰‘天师’。”后世将五斗米道,或正一盟威之道称为“天师道”,或许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天师”所传承的道法其神圣性来自于老子,如四川洪雅五斗米祭酒张普题字既云“道正一元”,又称“祭酒约施天师道法”。
天师道自张鲁投降曹操后,由天师领导的二十四治制度遭到破坏,虽然三大治:阳平治、鹿堂治、鹤鸣治仍存在,但有些祭酒不受三大旧制约束,各自称“天师”,风气败坏,丧失了三张以来天师制度的正统性道教科仪。《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中的《大道家戒令》、《阳平治》中有相关记载:北迁后的祭酒主者们“人人称教,各作一治,不复按旧道法”,又说:“诸职男女官,昔所拜署,今在无几。自从太和五年以来,诸职各各自置,置不复由吾气真气领神选举。或听决气信内人影梦,或以所奏,或迫不得已,不按旧仪承信特说,或一治重官,或职治空决。受职者皆滥对天地气候、理三官文书,事身厚食。”,“祭酒主者,男女老壮,各尔愦愦,与俗无别,口是心非,人头虫心,房事不节,纵恣淫情。”于是,北魏寇谦之清整道教直接声称其权威来自于老子授予他“天师”的名号,命他清整道教。北魏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寇谦之在嵩山少室石室托言太上老君降临嵩山,告诉他:“往岁,嵩山山神上奏天曹,称自从天师张道陵去后,地上修道的人无所师授。今有嵩山道士寇谦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堪处师位。吾故来授汝天师之位,赐《云中音诵新科之诫》。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专以礼度为首,而加服食闭炼。”于是,寇谦之以“天师”身份,标明其学有师承,其权威则来自于太上老君,命宣扬道教对天师道进整顿。
(三)、师承与神圣性
除了神授之外,道教“师道”神圣性还体现在师承方面道教科仪。道教以得道、成仙为根本的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所以“以道为师”,“以得道的人为师”,师徒的传承实质上是“道”的传承,传授的神圣性目的是保证道法的神圣性。魏晋南北时期,宗教性的师徒关系成为道教传承的主要形式,《无上秘要》引《洞真九真中经》云:“传授之法,皆师及弟子相授,以崇玄秘”,陆修静在《道门科略》中说:“若学不由师,成非根生,不承本,名为无根之草”,系古《灵宝经》之一的《太上洞玄灵宝真一劝诫法轮妙经》云:“师者,宝也。为学无师,道则不成。非师不行,非师不生,非师不度,非师不仙。故师,我父也。子不爱师,道则不降,魔坏尔身。八景龙舆,焉可得驭?太极玉阙,焉可得登?”
传经、授箓都有特定的仪式以保证传承的正统与神圣道教科仪。《抱朴子•内篇》记载葛玄一系的经诀传授,其合法性主要是以“歃血为盟”等血盟的方式。如《遐览篇》云:“古者仙官至人,尊秘此道,非有仙名者,不可授也。受之四十年一传,传之歃血而盟,委质为约。诸名山五岳,皆有此书,但藏之于石室幽隐之地,应得道者,入山精诚思之,则山神自开山,令人见之。如帛仲理者,于山中得之,自立坛委绢,常画一本而去也。”“歃血为盟”是基于承负论的祸福报应机制,通过血液的神圣性,建立起师徒间一种拟定的血缘关联,一旦盟誓的一方违背誓言,另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报应。但由于“割发歃血”的做法有违世俗伦理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观念,上清经、灵宝经以及新出的正一系经典记载的传授仪式逐渐摈弃了这种做法,而是以专门传授仪建立起与神明沟通的空间,并以法信等象征之物,向神明表明坚守盟约,不违背师承的决心。
可以说,道教创立之初,不论是张陵创教,还是寇谦之对天师道改革,其神圣性、权威性的依据标榜直接来源于对天帝和太上老君敕封其“天师”的身份,这种神圣性后来则通过师承的方式流传道教科仪。
二、道教“师道”与世俗伦理
道教的“师道”也有世俗的一面,表现在道教尤其重视尊师、事师之道道教科仪。《洞玄灵宝玉箓简文三元威仪自然真经》、《太上洞玄灵宝下元黄箓简文威仪经》(敦煌文书P.3148)、《神人所说三元威仪观行经》(敦煌文书P.2410)“道士事师有卅三事”,《正一威仪经》、《三洞众戒文》卷上“弟子奉师科戒文”、《要修科仪戒律钞》、《玄门十事威仪》等道经都对道士日常事师仪礼有详细的规定,属于威仪类的行为规范,其依据基本上是中华文化中以“礼”作为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的标准。
从《礼记•曲礼》的记载来看,事师之礼古已有之,事师“非礼不亲”,弟子“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道教科仪。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道教早期的事师威仪主要内容是关于与师父相处过程中的行、住、坐、卧威仪,如《玄门十事威仪》云:“侍从尊师,及长者所在,皆须正立,不得倚托林壁,及诸等物”;“侍从师长,但须整肃,非顾问勿语”;“凡侍从师长所在,且须立地。待命与坐,再三指挥,然后稽首致谢而坐”等,都对道士日常生活细节的规范,其意义在于从世俗礼仪方面展现道教的神圣性。随着戒律思想的发展,事师威仪中增益了对各种不尊师行为的惩处,如《要修科仪戒律钞》云:“弟子见师不敬,不恭无礼,语言我汝,魂魄在水官,拘闭六十日。考竟,减算二纪”等,以神圣性的宗教律法规范道士的世俗行为。
结语
综上所述,道教的“师道”思想所体现的神圣与世俗两个维度,是对中国传统“师道”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据有其自身的独特性道教科仪。通过对道教“师道”发展的梳理和认识,更好的把握中华“师道”思想的精华,对于重建“师道”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传统的“师道”蕴含了:朋友、父子、君臣三种关系,其与忠孝的伦理要求关系颇为密切,五四时期经过了新文化运动的批判,认为以忠孝为基础的儒家伦理道德是封建专制思想的基础,是对个性自由和独立人格是一种压抑,因此深刻揭露了传统伦理的虚伪性和残酷性。但是这种矫枉过正的批判,同样动摇了传统“师道”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时代,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不再是知识的唯一传播者,这个职业是否肩负着传承“道”的使命颇受争议。因此,从传统“师道”思想中取其精华,对中华“师道”进行新的阐释,建立新的“师道”观,并应用于社会实践,从弘扬传统文化的角度,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内容。
(本文作者:孙瑞雪 原文为正一道教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道教之音专稿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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