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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 —典型案例: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

网上道教符咒法事法术    2022-10-13    139

— 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 —

典型案例

【标题】王某某涉嫌无照经营、销售进口未备案的化妆品案

【关键词】包容审慎、首违、过罚相当

【要旨】执法者对经营者首次违法,能积极改正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从轻或减轻或不予处罚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

基本案情:2022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尚志镇居民王某某在尚志镇某小区内销售进口化妆品,没有中文标识,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举报地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并拍照取证,检查中经营者王某某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所销售化妆品无中文标识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涉嫌存在无照经营和销售进口未备案的化妆品。于6月15日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证,经营者王某某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利用其婆婆为其租赁的房屋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利用国际物流,标示货物直接从韩国购进化妆品,放置在所租赁场所内,利用网络开展销售活动。由于疫情原因实际经营是从2022年6月开始正式对外销售的,且没有建立销售和财务账目,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小绿瓶眼霜”、“罗马面霜”和“滋合秘策精华”等十多种进口化妆品,均没有中文标识,不能提供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等相关手续。2022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理由。2022年8月31日,此案由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由我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处理理由及结果:当事人行为一:无照经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规定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二: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构成销售进口未备案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鉴于当事人行为一属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并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对社会没有造成影响,参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鉴于当事人所从事的范围属于非许可一般经营行业的范畴,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三)所规定的不予处罚的情形。当事人行为二销售的化妆品,其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安全,经营者理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虽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鉴于其销售量不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定罚相当的原则,当事人有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如下决定:对当事人行为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办理营业执照。对当事人行为二:责令当事人严格履行查验义务,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决定:1.处以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17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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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该案当事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案件调查过程中《证据照片》、《现场检查笔录》等相关案件证明,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外,对该案件进行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非法物品的查封扣押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较为规范。 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考虑到当事人有继续经营意愿,属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并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对社会没有造成影响,所从事的范围属于非许可一般经营行业的范畴,参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符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三)所规定的不予处罚的情形。可是化妆品的使用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安全,经营者理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虽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鉴于其销售量不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局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给予当事人处罚决定。

在本案中,我局执法人员对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既体现了执法力度,还体现了执法温度,“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包容审慎的精准监管工作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

法律适用:

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决定的规定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

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做法事当事人有感觉吗。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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